| 序号 | 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 注册地址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案件来源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结案日期 | 执行方式 | 专业类别主类-查处 | 行政处罚机关 | 有证或者无证单位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
| 1 | 青山区依美口腔门诊部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文学道光辉二段三段光辉佳苑19-青东21 | 青山区依美口腔门诊部病历书写不规范案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七十四条第四项,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年补充版)》 | 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的 | 包青卫健医罚﹝2026﹞14号 | 2026.7.15 | 2026.7.16 | 自觉履行 | 医疗卫生 | 包头市青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有证单位 | 病历书写不规范 | 行政处罚决定: 1.罚款人民币1万元 2.警告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公示 |
| 2 | 青山区康仁综合门诊部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 林新天地10-104底店 |
青山区康仁综合门诊部使用未备案的助理医师案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 社会举报的 | 包青卫健医罚﹝2026﹞15号 | 2026.7.30 | 2026.7.30 | 自觉履行 | 医疗卫生 | 包头市青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有证单位 | 使用未备案医务人员 | 行政处罚决定: 1.罚款人民币1万元 2.警告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公示 |
| 3 | 贾鑫 | 自然人 | 未经亲自诊察填写医学文书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二)项 | 社会举报的 | 包青卫健医罚﹝2026﹞17号 | 2026.7.30 | 2026.7.30 | 自觉履行 | 医疗卫生 | 包头市青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有证单位 | 未亲自诊察填写医学文书 | 行政处罚决定: 1.罚款人民币1万元 2.警告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公示 |
| 4 | 吴艳慧 | 自然人 | 包头市瑞齿有限公司口腔诊所吴艳慧医师未按规定开具处方案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 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的 | 2026-7 | 2026.7.3 | 2026.7.3 | 自觉履行 | 医疗卫生 | 包头市东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有证单位 | 医师开具处方未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其他处理情况:无 | 否 |
| 5 | 冯国强 | 自然人 | 包头市东兴街道办事处东兴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冯国强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药品处方案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 有关部门移交的 | 2026-8 | 2026.7.15 | 2026.7.15 | 自觉履行 | 医疗卫生 | 包头市东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有证单位 | 1.处方涂改严重 2.医师开具处方未签字或加盖专用签章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其他处理情况:无 |
否 |
| 6 | 高岑西医诊所 | 东河区和平路东三区南小区7号楼23号 | 未经备案擅自开展静脉输注案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社会举报的 | 2026-9 | 2026.7.22 | 2026.7.22 | 自觉履行 | 医疗卫生 | 包头市东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有证单位 | 未经备案擅自开展静脉输注 |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其他处理情况:无 | 否 |
| 7 | 包头市东河区河东街道办事处军民共建社区卫生服务站 | 东河区康复路南东河商住城西底店26号 | 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案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年补充版)》 | 有关部门移交的 | 包东卫医罚2026第2号 | 2026.7.10 | 2026.7.10 | 自觉履行 | 医疗卫生 | 包头市东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有证单位 | 1.未落实处方点评制度。2.违规授予助理医生处方权 | 行政处罚决定: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1万元 警告其他处理情况:无 |
公示 |
| 8 | 吕彩霞 | 自然人 | 吕彩霞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擅自执业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社会举报的 | 包东卫医罚2026第3号 | 2026.7.13 | 尚未缴纳罚款 | 尚未缴纳罚款 | 医疗卫生 | 包头市东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无证单位 | 从医人员吕彩霞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擅自开展口腔诊疗活动 | 行政处罚决定: 1.没收登记保存医疗器械2.没收违法所得2760元3.罚款人民币2万元,警告。其他处理情况:无 | 公示 |
| 9 | 九原区宇意博园禧牙牙口腔门诊部 | 万科城二期S3-105,,24,205,206底店 | 九原区宇意博园禧牙牙口腔门诊部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活动;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案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版) | 有关部门移交的 | 2026-10 | 2026.7.15 | 2026.7.15 | 自觉履行 | 医疗卫生 | 包头市九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有证单位 |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活动;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0.3万元 其他处理情况:无 |
公示 |
| 10 | 稀土高新区稀土路街道办事处南壕村张学峰卫生室 | 稀土高新区稀土路街道办事处松石雅居底店5栋16号 | 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案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的 | 包开卫医罚〔2026﹞001号 | 2026.6.29 | 2026.7.1 | 自觉履行 | 医疗卫生 |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 | 有证单位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96元,3.罚款人民币1.05万元 其他处理情况:无 |
公示 |
| 11 | 包头华熙医院有限公司 | 稀土高新区幸福南路41号综合楼 | 包头华熙医院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案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 | 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的 | 包开卫医罚〔2026﹞002号 | 2026.7.29 | 2026.7.31 | 自觉履行 | 医疗卫生 |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 | 有证单位 | 放射室同时进入五名人员,对其中一名人员实施X射线照射期间,其余四名人员滞留放射室现场,且四人未采取任何放射保护措施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0.4万元 其他处理情况:无 |
公示 |
| 12 | 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韩瑞卿中医诊所 | 土默特右旗萨拉齐吴坝村委会北侧第一家 | 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韩瑞卿中医诊所超出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口腔诊疗活动并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 有关部门移交的 | 土右卫医罚(2026)1号 | 2026.7.14 | 2026.7.31 | 自觉履行 | 医疗卫生 |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有证单位 | 超出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口腔诊疗活动并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万元 其他处理情况:无 |
公示 |
| 13 | 李亚婷 | 自然人 | 李亚婷非医师行医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有关部门移交的 | 土右卫医罚(2026)2号 | 2026.7.14 | 2026.7.31 | 自觉履行 | 医疗卫生 |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无证单位 | 未取得医师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万元 其他处理情况:无 |
公示 |
| 14 | 包头市沐橙口腔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漠南大街北侧阿拉塔大街西侧稼禾园惠农商贸创业中心二期S4栋1单元101-102号 | 包头市沐橙口腔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活动案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一)项 | 社会举报的 | 2026-01 | 2026.7.8 | 2026.7.8 | 自觉履行 | 放射诊疗 | 包头市固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有证单位 |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十四条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0.2万元 其他处理情况:无 |
公示 |
| 15 | 固阳县金山镇明安社区米春和卫生室 | 固阳县金山镇科教路与新公路交叉路口 | 固阳县金山镇明安社区米春和卫生室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 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的 | 2026-2 | 2026.7.20 | 2026.7.20 | 自觉履行 | 医疗卫生 | 包头市固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有证单位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0.2万元 其他处理情况:无 |
公示 |
| 处罚单位及个人(XX家) | 罚款人民币(XX万元) | 没收个人违法所得(XX万元) | 警告(XX家) | 没收医疗器械、药品(XX家) | 暂停执业机构(XX家) | 下达监督意见书(XX份) | 查处无证单位(XX家) | 司法判决(XX人) | 失信执行人(XX人) |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XX家) | 备注 (只填数字,没有项目写“0”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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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5 | 11.25 | 0.3156 | 13 | 1 | 0 | 270 | 1 | 0 | 1 | 0 | 0 | 0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