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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诚信建设——内蒙古卫生健康系统在行动
2026年6月通辽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14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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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案件名称 处罚依据 案件来源 处罚文号或编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结案日期 执行方式 专业类别主类-查处 行政处罚机关 有证或者无证单位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1 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 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 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案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一)(四)项 上级交办 通科卫医罚【2025】5号 2026/5/22 2026/6/1 自觉履行 医疗卫生 科尔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证 存在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 行政处罚决定: 1.警告。2罚款50000元;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2 代兄(个人) 通辽市科尔沁区民族路北八户123室 在诊疗过程中未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未按药品说明书合理用药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五)项 上级交办 通科卫医罚【2025】6号 2026/5/22 2026/6/1 自觉履行 医疗卫生 科尔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证
在诊疗过程中未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未按药品说明书合理用药
行政处罚决定: 1.警告。2停止执业活动十个月;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3 张平(个人) 通辽市科尔沁区福雅东居3号楼1单元201 未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等证明文件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 上级交办 通科卫医罚【2025】7号 2026/5/22 2026/6/5 自觉履行 医疗卫生 科尔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证 在未经亲自诊查患者的情况下,通过电话让医师代兄开具医嘱,并亲自签署医嘱单的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 1.警告。2.罚款人民币2万元;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4 库伦舜鑫精神卫生医院  库伦旗库伦镇 库伦舜鑫精神卫生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案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医保移交 库卫医罚〔2026〕5号 2026/6/2 2026/6/12 自觉履行 医疗卫生 库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证 库伦舜鑫精神卫生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 行政处罚决定: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5 杨平原(个人) 库伦旗先进苏木代西花村 库伦镇居民杨平原无《医师执业证》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社会举报 库卫医罚〔2026〕7号 2026/6/5 2026/6/15 自觉履行 医疗卫生 库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证个人
库伦镇居民杨平原无《医师执业证》为患者包光荣、何喜瑞开展诊疗活动
行政处罚决定: 1罚款贰万圆整。2.没收违法所得壹仟圆整。3.没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库卫医证保决〔2026〕2号)中的物品。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6 罗丽丽(个人)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希伯花
镇呼和格乐嘎查155号
罗丽丽非医师行医(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为他人注射肉毒毒素)案 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有关部门移送的(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移送) 通卫医罚字【2026】05号 2026/5/27 分期缴纳中未结案 自觉履行 医疗卫生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证 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为他人注射肉毒毒素 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陆佰元整,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7 金金(个人) 金地小区东门北侧届满商业楼靓靓洗车行二楼 金金非医师行医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治规定。 社会举报 后卫医罚〔2026〕第4号 2026/6/2 2026/6/2 自觉履行 医疗卫生 科尔沁左翼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证 金金无《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为他人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立即停止非法执业活动;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医疗器械及药品;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壹千元整;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其他处理情况:无。
8 满花(个人) 科左后旗阿古拉镇中心街南侧,政府西500杏林堂药房 满花超范围执业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治规定。 社会举报 后卫医罚〔2026〕第5号 2026/6/2 2026/6/2 自觉履行 医疗卫生 科尔沁左翼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证 该药房的负责人满花持有注册在怺康医院注册范围为蒙医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在阿古拉杏林堂药店为他人开展注射抗菌药物活动。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立即停止超范围执业活动;行政处罚决定:警告、没收医疗器械及药品;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其他处理情况:无。
9 魏金凤(个人)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镇双合村1组 魏金凤非医师行医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有关部门移送的(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 奈卫医罚〔2026〕3号 2026/5/28 未结案 —— 医疗卫生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证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于2024年4月12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在奈曼旗青龙山镇德宜正骨推拿店(个体工商户)内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药品、医疗器械;2.没收违法所得6500元;3.罚款20000元
10 奈曼旗青龙山镇德宜正骨推拿店(个体工商户)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青龙山镇小白桥路北 奈曼旗青龙山镇德宜正骨推拿店(个体工商户)未取得相关资质开展中医诊疗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 有关部门移送的(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 奈卫医罚〔2026〕2号 2026/6/2 未结案 —— 医疗卫生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证 奈曼旗青龙山镇德宜正骨推拿店(个体工商户)存在未取得相关资质开展中医诊疗的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0元
11 东志慧(个人)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义隆永镇大营子村 东志慧在未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行医案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社会举报 奈卫医罚〔2026〕4号 2026/6/16 2026/6/16 自觉履行 医疗卫生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证 存在未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12 张亚玲(个人) 开鲁县小街基镇街基村 张亚玲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从事医疗美容和眼病治疗手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社会举报 开卫医罚20262 2026/5/28 未缴纳未结案 —— 医疗卫生 开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证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于2025年10月4日在其经营场所内,实施重睑成形术、内眦成形术和手术泪腺脱垂复位术等医疗活动(非医师行医),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300元 1.罚款2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2300元
13 刘辉(个人) 开鲁县义和塔拉镇大太平庄村100100095 开鲁县义和塔拉镇太平庄村刘辉卫生室负责人刘辉未取得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情况下,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4日为本村患者徐海军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盐酸莫西沙星注射液;在执业活动中未履行遵守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的义务,为患者徐海军输液后未全程看护、静脉输液更换药品时未亲自为患者徐海军进行冲管案 《乡村医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内05行终167号判决 开卫医罚〔2026〕3号 2026/5/28 公告未结束未结案 —— 医疗卫生 开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证 未取得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情况下,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4日为本村患者徐海军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在执业活动中未履行遵守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的义务,为患者徐海军输液前未进行量血压及测体温等基本操作、为患者徐海军输液后未全程看护、静脉输液更换药品时未亲自为患者徐海军进行冲管的行为 暂扣乡村医生刘辉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14 太平庄村刘辉卫生室 开鲁县义和塔拉镇大太平庄村100100095 太平庄村刘辉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内05行终167号判决 开卫医罚[2026]4号 2026/5/28 公告未结束未结案 —— 医疗卫生 开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证 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 警告
15 科尔沁左翼中旗舍伯吐镇中心卫生院(科尔沁左翼中旗第三医院) 科尔沁左翼中旗舍伯吐镇 未按照诊疗规范开展产前超声检查案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 上级交办《提醒函》 左卫医罚[2026] 02 2026/5/14 2026/5/26 自觉履行 医疗卫生 科左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证 未根据其所能提供医疗水平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给予警告;3.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16 于英芝(个人) 通辽市科尔沁区钱家店镇西印村2组293号 未按照诊疗规范开展产前超声检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 上级交办《提醒函》 左卫医罚[2026] 03 号 2026/5/14 2026/5/26 自觉履行 医疗卫生 科左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证 未按照诊疗规范开展产前超声检查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7 李欣(个人) 科尔沁左翼中旗舍伯吐镇第三居委会2组15号 未按照诊疗规范开展产前超声检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 上级交办《提醒函》 左卫医罚[2026] 05 号 2026/5/14 2026/5/26 自觉履行 医疗卫生 科左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证 未按照诊疗规范开展产前超声检查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处罚单位及个人(XX家) 罚款人民币(XX万元) 没收个人违法所得(XX万元) 警告(XX家) 没收医疗器械、药品(XX家) 暂停执业机构(XX家) 下达监督意见书(XX份) 查处无证单位(XX家) 司法判决(XX人) 失信执行人(XX人) 吊销《医疗机构许可证》(XX家) 备注
(只填数字,没有项目写“0”即可)
合计 17 20 1.14 8 4 0 13 6 0 0 0 0 0 0
信息来源: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