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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诚信建设——内蒙古卫生健康系统在行动
2026年1月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06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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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案件名称 案件来源 立案日期 事先告知 处罚决定文号 处罚决定 处罚依据 行政机关 结案日期 承办人 被处罚人 处理结果 执行结果 案卷页数 保存期限
1 乌海市乌达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案 卫生机构监测报告的 2026年1月16日 2026年1月22日 乌区卫水罚[2026]1号 2026/1/29 依据《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中公共卫生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 乌达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未结案 王洁、郝艺轩 乌海市乌达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罚款0.4万元

30年
2 医师李素文未给患者进行亲自诊查开具处方并伪造病历案 上级交办 2025年11月28日 2026年1月23日 乌区卫医罚〔20265 2026/1/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同时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补充版)》 乌达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未结案 张敏、刘健 乌达区新达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李素文 (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整

永久
3 乌达区新达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按规定妥善保管处方并伪造、毁灭病历资料案 上级交办 2025年11月28日 2026年1月23日 乌区卫医罚〔2026〕4号 2026/1/30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五条;同时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补充版)》 乌达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未结案 包玉清、刘健 乌达区新达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整

永久
4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日常监督过程 2025年11月26日 2025年12月22日 海南卫公罚〔2026〕1号 2026/1/6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 海勃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未结案 丁永梅、张俪芸 海勃湾区王继升口腔诊所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

30年

处罚单位和个人(XX家) 罚款人民币(XX万元) 没收个人违法所得(XX万元) 警告(XX家) 没收医疗器械、药品(XX家) 暂停执业机构(XX家) 下达监督意见书(XX份) 查处无证单位(XX家) 司法判决(XX人) 失信执行人(XX人) 吊销《医疗机构许可证》(XX家) 备注
(只填数字,没有项目写“0”即可)

合计 4家 4.65 0 3 0 0 4 0 0 0 0



信息来源: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