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注册地址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案件来源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结案日期 | 执行方式 | 专业类别主类-查处 | 行政处罚机关 | 有证或者无证单位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 1 | 科尔沁左翼后旗双胜镇二道壕村第一卫生室 | 双胜镇二道壕子村 | 科左后旗双胜镇二道壕子村第一卫生室未按照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案 | 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 社会举报 | 后卫医罚[2025]第1号 | 2025/08/19 | 2025/8/20 | 自觉履行 | 医疗卫生 | 科尔沁左翼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有证 | 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其他处理情况:无。 |
| 2 | 银山 | 内蒙古通辽科尔沁左翼后旗茂道吐 达西木拉 | 银山非医师行医案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 | 监督检查 | 后卫医罚[2025]第4号 | 2025/08/25 | 2025/8/27 | 自觉履行 | 医疗卫生 | 科尔沁左翼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无证 | 非医师为骨折患者接骨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其他处理情况:无。 |
| 3 | 宝金 | 内蒙古通辽科尔沁左翼后旗茂道吐 达西木拉 | 宝金非医师行医案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 | 监督检查 | 后卫医罚[2025]第5号 | 2025/08/25 | 2025/8/27 | 自觉履行 | 医疗卫生 | 科尔沁左翼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无证 | 非医师为骨折患者接骨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其他处理情况:无。 |
| 4 | 开鲁县鑫慕僖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 开鲁县开鲁镇辽河大街东段北侧、东外环西侧东岸春城小区6#商业-110 | 开鲁县鑫慕僖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病例资料案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 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的 | 开卫医罚〔2025〕03号 | 2025/8/13 | 2025/8/20 | 自觉履行 | 医疗卫生 | 开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有证 | 开鲁县鑫慕僖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2025年7月9日的就诊者孟令秋病历、2025年7月19日的就诊患者齐艳萍病历资料手术医生没有签字)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其他处理情况:无。 |
| 5 | 开鲁刘春艳诊所 | 开鲁县开鲁镇解放街坊 | 开鲁刘春艳诊所诊疗活动超出备案范围,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案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 | 社会举报的 | 开卫医罚〔2025〕04号 | 2025/8/13 | 2025/8/22 | 自觉履行 | 医疗卫生 | 开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有证 | 开鲁刘春艳诊所2025年6月15日诊疗活动超出备案范围,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伍佰元整,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其他处理情况:无。 |
| 6 | 开鲁县建华镇建华村许华光卫生室 | 通辽市开鲁县建华镇建新村 | 开鲁县建华镇建华村许华光卫生室使用未取得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案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一)项 | 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的 | 开卫医罚〔2025〕05号 | 2025/8/15 | 2025/8/20 | 自觉履行 | 医疗卫生 | 开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有证 | 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8月9日,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其他处理情况:无。 |
| 7 | 奈曼旗明仁苏木郭氏理疗馆 | 奈曼旗明仁苏木兴隆村 | 未经中医诊所开展执业活动案 |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 | 社会举报 | 奈卫医罚字[2025]第1号 | 2025/08/18 | 2025/8/26 | 自觉履行 | 医疗卫生 |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无证 | 明仁苏木兴隆村郭氏理疗馆未经备案开展针灸理疗诊疗活动 | 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罚款5000元。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
| 8 | 奈曼旗大镇眼耳鼻健康咨询部 | 奈曼旗大镇阳光综合大楼 | 未经备案开展诊疗活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社会举报 | 奈卫医罚字[2025]第2号 | 2025/08/25 | 2025/9/1 | 自觉履行 | 医疗卫生 |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无证 | 奈曼旗大镇眼耳鼻健康咨询部未经备案开展诊疗活动 | 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900元、罚款5000元。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