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全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工程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邸星;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处处长曲维红;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处长刘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春梅;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于东升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一级主任科员邬晨晨主持。
内蒙古举行全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工程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邸星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表示衷心地感谢!
生育问题既是关系长远发展的“国之大者”,又关系到每家每户的“小幸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一揽子推出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制度,叠加个税抵扣、生育保险、住房优惠等激励政策。育儿补贴制度已惠及47.7万人;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64个;早孕关爱门诊已建成256家;辅助生殖机构已建成9家;全区所有助产机构均能够提供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
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更是将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工程纳入“十大民生工程”统筹推进,我们立足职能职责,聚焦群众需求,综合考虑发展实际,研究提出系统内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并于3月20日正式印发。具体来说就是,围绕“孕得安”“服务暖”“育得优”“托得好”“氛围浓”5个“关键词”,实施五个专项行动,贯穿孕前、孕期、产后、育儿、宣教等生育支持全链条服务,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下面进行详细的解读。
第一,围绕“孕得安”,实施早孕关爱推广行动。在所有提供孕产期保健、终止妊娠服务并设有妇产科的医疗机构规范开设早孕门诊,提供“一站式”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做好妊娠风险筛查评估、专业咨询指导、人文关怀等服务,守护女性生殖健康,保护生育力。2026年,早孕门诊建设率达到100%。
第二,围绕“服务暖”,实施双友好医院建设行动。生育友好医院在理念机制、空间环境、全程服务、服务模式、诊疗流程等方面落实建设措施,优化诊疗流程,改善住院条件,提升分娩舒适度;儿童友好医院立足儿童视角,推进门诊和病房适儿化改造,设置一站式服务中心,为儿童提供有情感、有温度的医疗保健服务,切实增强孕产妇和儿童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三,围绕“育得优”,实施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行动。紧扣出生缺陷三级防治策略,推动婚姻登记与婚前医学检查一站式服务,加快实现产前筛查服务旗县全覆盖。为新生儿提供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新生儿听力免费筛查,健全筛查、诊断、康复一体化服务,最大限度降低致残风险,从源头夯实出生人口素质。
第四,围绕“托得好”,实施普惠托育服务扩容提质行动。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等为网络的“1+N”托育服务体系。加大普惠托育机构扶持力度,深化医育结合服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解决群众“入托难、入托贵”问题。2026年,每个旗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萌宝驿站”社区托育服务机构,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增加1.1个百分点。
第五,围绕“氛围浓”,实施生育友好理念传播行动。主要采取多元阵地协同宣传和多方联动深化宣传的方式开展。明确制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汇聚媒体、社区、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大力宣传生育支持政策、优生优育知识以及家庭发展理念。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强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教育引导。推动生育友好宣传贯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健各环节,让生育友好理念传播融入日常、嵌入服务,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扛起牵头部门责任,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同时,主动加强与发改、教育、财政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把五项行动的落地实施,与全面落实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各项部署深度融合、一体推进,也诚邀各位媒体朋友对此项工程进行广泛宣传和跟踪报道,共同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内蒙古举行全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工程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生育与妇女儿童密切联系,请问在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方面有哪些措施可以满足妇女儿童健康需求?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处处长曲维红: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妇幼健康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全面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和双友好医院建设是应对人口发展新形势的重要抓手。2026年,实现以下目标:全区提供孕产期保健、终止妊娠服务并设有妇产科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普遍开展关爱服务;助产医疗机构中生育友好医院的比例达到50%以上,提供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中儿童友好医院的比例达到50%以上。
在早孕关爱推广行动中,我们以设立早孕门诊为核心抓手,实行“挂号一次、系统服务”,按照拟生育、早孕异常、拟人工流产三类人群精准施策。为拟生育女性及时建卡、筛查妊娠风险、提供营养指导与心理支持;为早孕异常女性提供诊断、专业咨询和医疗处置,指导科学备孕;为拟流产女性强化一对一咨询指导和分析疏导,帮助审慎决策,减少非必要非医学需要人工流产,保护女性生殖健康与生育力。
在双友好医院建设行动中,一方面通过生育友好医院建设,努力让广大育龄妇女孕得优、生得安、育得好。一是保障顺心舒心产检。优化诊疗流程,推行“一站式”诊疗,整合门诊、检查、缴费等环节,落实预约挂号,诊间结算,提升就医便捷度。二是改善住院环境条件。优化产科空间,病房以单人间、双人间为主,配置调温调湿设备,保障隐私与舒适环境。三是促进温馨舒适分娩。全面开展药物镇痛分娩服务,努力全天候提供椎管内麻醉镇痛分娩服务,规范开展陪伴分娩服务。
另一方面通过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努力为儿童提供有情感、有温度、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保健服务。一是打造安全舒适环境。引入“1米高度看医院”儿童视角,推进儿科门诊和病房适儿化改造,设置游戏角和阅读空间,配备母婴室、儿童座椅,病房以双人间和三人间为主。二是提升群众获得感。优化就诊流程,推行分时段预约,改善就医体验,提升儿童急诊急救与多学科诊疗能力,拓展日间手术种类数量,聚焦儿童肥胖、近视、心理行为异常、脊柱弯曲异常、龋齿等主要健康问题,强化全周期儿童保健服务。三是秉持儿童优先原则。将政策和资源优先用于儿童健康相关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服务提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促进医校协同,护航儿童健康成长。
通过以上9项举措,加快推进生育支持服务体系建设,以更优质、更便捷、更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全力守护妇女儿童身心健康。
谢谢大家!
内蒙古日报社记者:
发展普惠托育是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请问内蒙古自治区在这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下一步如何推进普惠托育扩容提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处长刘英: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发展普惠托育是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点内容和重要抓手,近年来,我们紧盯群众急难愁盼,连续三年推动将托育服务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真金白银减轻育儿负担。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每年可享受3600元育儿补贴,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生均定额补助项目已惠及7.7万人次,有效减轻家庭托育和育儿负担。二是假期制度筑牢照护根基。女方生育一孩、二孩的可享受产假158天,生育三孩的可享受产假188天,男方享受25天护理假。日益完善的假期制度不仅为亲子照护提供了充足时间,也有利于形成家庭照护与机构托育有效衔接、互为补充的养育模式。三是托育服务网络织的更密。全区已建成各类托育机构2000余家,总托位数达到11万个,创新打造的“萌宝驿站”社区托育试点机构扩大到55个,70%以上的普惠托育机构收费低于1500元,努力让群众“就近托、托得起、托得好”。
下一步,我们将以实施“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工程”为契机,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扩容提质。我们总结为“三化”。
一是优化网络布局。规范引导社区嵌入式、用人单位办托、托幼一体等多元主体发展,指导各地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计时托等多样化服务。2026年,全区新增普惠托位3000个,至少新增1个盟市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二是深化医育结合。引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驻点服务、定期巡访、签约合作等方式,为托育机构提供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保育照护、卫生保健指导、疾病防控等服务,依托医育结合服务团队,面向社区、家庭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健康筛查干预等工作,推动优质医育资源下沉,促进机构和家庭照护能力提升。2026年,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订单签约率达到85%以上,确保“签而履约、有效服务”。
三是强化要素赋能。继续实施普惠托育机构生均定额补助项目,落实水电气热执行民用价格、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严守托育机构安全、卫生、消防等底线要求,加强托育专业人才培养,强化“萌宝驿站”品牌内涵建设,利用托育服务宣传月、亲子课堂、社区活动等载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使更多群众了解托育、支持托育、参与托育。
谢谢!
央视网记者:
鄂尔多斯市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如何将发展成果反哺民生,扎实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出台了哪些具体落实举措?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春梅: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生育友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出台了覆盖生育全流程、养育全方位的一揽子生育政策支持体系。
在鼓励生育、优生优育方面。我们聚焦群众“愿意生、生得好”的需求,实现孕前、孕期、新生儿三级预防筛查全免费、全覆盖。全市早孕门诊建设率达100%,已建成生育友好医院4家、儿童友好医院7家,切实降低出生缺陷风险。
在便捷分娩、医疗保障方面。我们围绕群众“生得出、生得安”目标,将分娩镇痛、辅助生殖8项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全面推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政策,无需群众申报,补贴精准直达。同时,持续完善孕检、分娩等全流程补贴政策。
在教育保障、养育配套方面。我们聚焦群众“育得好、养得起”的诉求;优先保障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连续三年将“15分钟托育服务圈”纳入市级民生实事,累计建成社区“萌宝驿站”53家,提供普惠托位1590个;对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10%,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重点围绕四个方面,持续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让群众愿意生、生得出、养得起、育得好:
一是提升优生优育服务质量。到2026年底,生育友好医院和儿童友好医院建成比例均达50%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筛查项目实现全覆盖。
二是优化生育医疗保障措施。全面将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分娩镇痛及辅助生殖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努力实现生育就医“零负担”,让群众生育更安心。
三是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实施“托幼一体化”民生工程,推动30所幼儿园增设托育服务,新增普惠托位1000个;探索将空余学位较多的幼儿园整体转型为托育机构,扩大普惠托育供给。
四是厚植生育友好服务环境。联合相关部门,广泛传递新型婚育文化和生育友好理念,打造生育友好主题公园,塑造托育服务城市品牌形象,创建全国生育友好示范城市。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
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重点面向孕产妇和儿童,请问医疗机构在优化妇幼健康服务、落实相关保障方面有哪些具体做法?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于东升:
感谢您的提问。医疗机构主要从“一关爱,两建设”三方面落实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工程,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具体推进工作如下:
一、以“早孕关爱”为起点,守护女性生育力与母婴健康第一关
建立一站式早孕关爱中心,数智化赋能预约诊疗管理,设立舒缓室和宣教室,建立孕前优生等多学科诊疗服务衔接,实现挂一次号,可以享受早孕遗传、早孕药学、早孕心理等多学科诊疗,并可以在同一就诊区域完成超声、心电图等检查,避免孕妇多跑路。向经咨询继续妊娠人员提供专家号源转诊预约,一对一心理疏导等。实施“幸孕爱心守护站”公益项目,免费提供早餐,提升孕妇就医体验。
二、以“生育友好”为核心,筑牢全周期母婴安全防线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作为自治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一是为产前筛查异常孕妇及危重孕妇提供全生育周期的跟踪随访,保障母婴安全。二是强化急危重症救治能力。生育友好,安全是“1”,其他是“0”。成立母胎医学中心,针对胎盘植入、早产等疑难危重症,推行多学科诊疗。整合产科、新生儿科、重症医学科等资源,建立急危重症急救绿色通道。三是拓展服务内涵,提升就医体验。大力推进病房改造,设置单人间和双人间为主的产科病房,设置一定数量的新生儿家庭化病房;24小时提供分娩镇痛服务。
三、以“儿童友好”为延伸,构建多维度健康服务体系
积极践行“儿童友好”理念,从空间、服务、机制、支持等方面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一是改造门诊住院环境和设施,有卡通IP、儿童采血窗口、儿童扶手、儿童卫生间、游戏角、阅读角等缓解儿童就医恐惧。二是推出多元化一站式服务,如儿童过敏多学科门诊、儿童张口呼吸多学科门诊、“五健”一站式门诊,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实现“一站通办、一室通看”,有效解决儿童及其家属面临的跨学科问题。三是提升“医育结合”服务质效,提供保健技术指导、卫生保健培训等服务。探索成立全区医育结合联盟或专业委员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让每一位孕产妇安心生育,让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为自治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贡献妇幼力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