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021255/2026-04457 | 主题分类 | 卫生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文 号 | 公函〔2026〕203号 |
| 成文日期 | 2026-10-2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021255/2026-04457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 文 号 | 公函〔2026〕203号 |
| 成文日期 | 2026-10-26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监督和保障各级卫生健康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公平、公正作出处罚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11月11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联 系 人:王海峰
联系电话:0471—4896038
电子邮箱:fgc_wjw@nmww.gov.cn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