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021255/2026-04067 | 主题分类 | 卫生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文 号 | 内卫办人字〔2026〕715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9-3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021255/2026-04067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 文 号 | 内卫办人字〔2026〕715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9-30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区内各医学院校,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以下简称《评审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度全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在全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临床、口腔、公共卫生、技术、护理、卫生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不含药学、中医(蒙医)专业。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输出医院派驻到我区的卫生专
业技术人员和对口支援项目派驻到我区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申报本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3〕39号)(以下简称《评审条件》)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合格。免试人员范围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字〔2026〕132号)相关政策执行。
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代表作、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
二、申报相关政策
(一)援外医疗队队员(1年期及以上)在援外期间或完成援外任务回国1年半内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时享受一次优惠政策,可提前1年晋升高级职称。援外工作时间视同到基层工作时间,援外期间可通过在受援国医院和医学院校讲课等灵活方式参加继续教育,对国内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作硬性要求,其他申报条件应符合要求。
(二)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申报晋升职称,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时间,可视为基层服务时间。
(三)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合格要求,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专业技
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执业医师晋升高级职称服务基层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2024〕16号)要求,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的,应当具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卫生服务的经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到基层服务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开展的支援工作经历视为基层经历。
(五)符合疫情防控倾斜政策且未享受的一线医务人员继续实施职称申报倾斜政策。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该政策于2026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
(六)自治区派出的“组团式”帮扶医疗人才帮扶期满1年,可提前1年参加评审,帮扶时间视为基层服务时间。
三、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申报要求
1.本年度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须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同时须访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人才网(https://www.
nmgwsrc.cn/)职称申报专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完成系统注册并登录后,填写申报信息,登录http://39.98.188.182/sps/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含2017年以来长期有效成绩),上传相关材料,上报至所在单位审核,各单位应在申报系统内完成电子签章操作后逐级报送。申报系统操作说明可在系统界面左侧查看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技术支持。
2.本年度评审将继续实行盲审盲评,申报人员需在申报系统上传业绩能力材料、现职获奖情况、工作量及工作情况评价、临床口腔类别病案等材料的原件和盲审件。盲审件须遮盖的信息为:所有人员身份信息,如本人、本单位其他医务人员姓名,本人学术任职信息等;所有单位信息与盟市(旗县、市区)信息,如单位名称、地址或地名、邮编、电话号码等;所有患者隐私信息,如患者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电话号码等。盲审件包括中文及外文材料,含文本、签名、章印、音视频等各类形式下的有关信息。
申报人员务必按照上述要求,自行对有关材料进行盲审信息遮盖处理,对上传系统的各类资格证书、证明、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清晰度、齐全性负责。盲审件存在人员身份信息、单位信息或盟市(旗县、市区)信息、患者隐私信息的,或盲审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一经发现,视为放弃参评。
3.本年度继续提取申报人近5年病案首页数据(主要涉及普通内科学等44个专业),通过对病案首页数据的提取和分析,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提取工作相关要求详见《2026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临床工作数据提取工作要求》(附件2)。
4.申报人员需按照申报专业填写《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量申报表》、《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情况评价表》(详见附件4、5、6),并由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和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系统。
5.享受疫情防控倾斜政策的一线医务人员填写《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资格审核表》(附件7),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所在地卫生健康委、盟市卫生健康委人事部门负责人、卫生健康委负责人审签盖章,审核表扫描上传申报系统;自治区直属申报单位由相关部门审核人、负责人以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公示无异议后,审核表扫描上传申报系统。
(二)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报送
1.职称申报材料按照隶属关系报送,各盟市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材料逐级提交审核、完成电子签章操作,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本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汇总。自治区本级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网上申报材料提交主管部门审核、完成电子签章操作后,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汇总。
2.各单位要认真审核各项申报信息,对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比对盲审件和原件材料的一致性,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实效性,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对因各级审核单位把关不严造成的信息错误,导致评审通过人员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出现信息错误的情况,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三)申报及审核时间
1.申报人员须在2026年10月10日至11月6日完成网上申报,2026年11月6日24:00网上申报通道关闭,逾期未报不接受补报。
2.各盟市、区直各单位须在2026年11月22日前,完成申报数据网上审核、电子签章、公示等环节,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审核汇总,审核通道于2026年11月30日24:00关闭。
四、其他工作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准确
熟悉掌握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指导、政策解析、严格审核等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确保职称申报审核各个环节的工作按期进行。
(一)赋予职称评审权的自主评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开展评审工作。需在开评前一周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报送评审方案,经审核后组织实施。
(二)申报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1〕40号)文件精神,由各盟市组织实施。
(三)中央驻自治区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如在我区参加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委托函。
(四)在申报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各项失信惩戒制度,申报人员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经推荐单位和评委会办事机构调查核实,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
本通知未做明确说明的,按照《实施细则》、《评审通知》、《评审条件》中相关政策执行。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系电话:
0471—4894899,4896072(政策咨询)
0471—4951981(申报咨询)
400-008-5680(技术咨询)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
0471—4606265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
0472—66617120(政策咨询)
0472—6169343、2173016、2173017(申报咨询)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
0470—8777433(政策咨询)
0470—8777044(申报咨询)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
0482—5586808(政策咨询)
0482—5586900(申报咨询)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
0475—8212625(政策咨询)
0475—8212629(申报咨询)
赤峰市卫生健康委
0476—5891123(政策咨询)
0476—5891126(申报咨询)
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
0479—8222050
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
0474—8303202(政策咨询)
0474—8303178(申报咨询)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
0477—8588506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
0478—8762013(政策咨询)
0478—8762038(申报咨询)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
0473—8992280(政策咨询)
0473—8992298(申报咨询)
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
0483—8331373(政策咨询)
0483—8196693(申报咨询)
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
0470—8832393
二连浩特市卫生健康委
0479—7517991
附件:1.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业绩能力材料
2.2026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临床工作数据提取工作要求
3.临床工作数据提取工作表格
4.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量申报表(临床、口腔类)
5.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量申报表(公卫、护理、技术类,卫生管理专业)
6.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情况评价表
7.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资格审核表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