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021255/2026-02787 | 主题分类 | 卫生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文 号 | 内卫人口字〔2026〕243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7-2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021255/2026-02787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 文 号 | 内卫人口字〔2026〕243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7-21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生均定额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生均定额补助政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领域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52号)、《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6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生均定额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人口字〔2026〕184号)有关规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生均定额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再次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生均定额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