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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MB15021255/2026-01933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内卫中(蒙)管理字〔2026〕169号
成文日期 2026-05-28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MB15021255/2026-01933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内卫中(蒙)管理字〔2026〕169号
成文日期 2026-05-28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公示拟推荐创建2026-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8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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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2026-2028年周期)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发〔2026〕5号)要求,我委组织各地区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申报工作。创建对象按要求开展自评,自评达到标准并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中医药主管部门通过申报系统逐级提交申报材料,经过复核,专家评审及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拟推荐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通辽市霍林郭勒市、赤峰市翁牛特旗、乌兰察布市兴和县、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为创建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5月28-2026年6月5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请于6月5日前向我委以信函或电话方式提出意见,并附联系人信息及有关证明材料。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181号院8号楼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蒙医药)服务管理处,邮编010010,联系电话:0471-4891240。

2026年5月27日




信息来源: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