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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MB15021255/2025-06082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内卫办财务字〔2025〕836号
成文日期 2025-12-09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MB15021255/2025-06082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内卫办财务字〔2025〕836号
成文日期 2025-12-09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公示2025年度拟许可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9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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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于2025年12月5日,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组织专家对2025年度申请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4家医疗机构6台(套)进行了评审,现对拟许可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单位进行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配置许可有疑议,可以直接向我委反映。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盟市

申请配置单位名称

设备名称

阶梯配置

评审结果

呼和浩特市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医用直线加速器

临床实用型

通过

通辽市

通辽市人民医院

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

临床实用型

通过

通辽市

通辽市人民医院

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

未实施阶梯分型

通过

通辽市

通辽市人民医院

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

未实施阶梯分型

通过

通辽市

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医院

医用直线加速器

临床实用型

通过

赤峰市

赤峰市传染病医院

医用直线加速器

临床实用型

通过

受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汪德国

联系电话:0471—4896106  

2025年12月9日




信息来源: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