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021255/2025-05407 | 主题分类 | 卫生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文 号 | 内卫人字〔2025〕439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0-2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021255/2025-05407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 文 号 | 内卫人字〔2025〕439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0-28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划定2025年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各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自治区各有关医疗单位:
2025年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继续采取考试与评审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已于7月完成。根据近几年考试通过情况,自2025年起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分数线,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分级单独划定分数线,考试成绩长期有效。今后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确定。
中医类别蒙医、蒙护以及药学专业蒙药学和药品工程类别职称考试成绩相关事宜已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