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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MB15021255/2025-00134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内卫办中(蒙)传承字〔2025〕12号
成文日期 2025-01-13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MB15021255/2025-00134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内卫办中(蒙)传承字〔2025〕12号
成文日期 2025-01-13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自治区级中医药(蒙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3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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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设办发〔2024〕201号)要求,为加强全区中医药(蒙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中医(蒙医)专业技术人员学习需求,现组织申报2025年度中医药(蒙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自治区级中医药(蒙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

二、 申报要求

(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 号)要求,申报2025年度自治区级中医药(蒙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二)申报内容应遵循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原则,包括:中医药(蒙医药)学术思想传承、临床与理论研究进展,新理论、新方法、新信息、新成果推广,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

(三)申报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充分体现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优势。

(四)申报单位需登录自治区级中医药(蒙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nmzyjj.tcmjy.org),据实填写《2025年度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三、其他要求

(一)继续教育工作是培养人才,提高综合素质,推进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

(二)自治区级中医药(蒙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立项后,按要求在2025年度内执行。

(三)自治区级蒙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参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科分类及代码》填写。

(四)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申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均不得少于15项,所有二级以上中医(蒙医)医疗机构必须申报。

(五)2025年度中医药(蒙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及执行情况,将列入自治区振兴中医药(蒙医药)行动2025年考核指标。

(六)2025年度国家级中医药(蒙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471—6944321、4009008882

2025年1月11日




信息来源: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