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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68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10-12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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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更新与适老化改造协同配合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是我委将积极配合住建、民政、司法等部门,推动把适老化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性法规和城市规划建设标准。在卫生健康领域,我委将制定完善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标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标准等,为城市适老化改造提供健康服务维度的技术支撑,配合制定细化的适老化设计和改造技术准则,明确社区医疗卫生设施、康复健身设施、健康宣教阵地等的适老化建设要求。

二是积极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老年友善医疗创建是友好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服务措施。2021年印发《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以来,我区推动综合医院、中医(蒙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无障碍设施、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便利化服务。建设内容分为四项,一是老年友善文化建设、二是老年友善管理、三是老年友善服务、四是老年友善环境,其中老年友善环境是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基础,主要是指老年友善医疗环境,要求机构为老年人创建整洁优美的就医环境,并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具有便利的交通设施与导向性良好的标识系统,门诊病房等应安全、适老、清洁、温馨。截止2025年底,全区90%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蒙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三是我委将配合住建、民政等部门,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和住宅建筑三大场景,从卫生健康角度提出适老化改造需求与对策。在公共空间方面,支持配置老年健康活动场所、康复健身设施、健康宣教阵地;支持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机构的无障碍设施和适老化环境;支持在社区复合型适老化综合服务设施中嵌入医疗卫生服务功能,设置健康小屋、康复理疗室、心理咨询室等,促进功能集约、资源共享,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一站式”健康养老服务。在住宅建筑方面,配合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有条件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设置公共活动空间,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打造健康便利的环境。通过为老年人营造更加友好、安全、健康的城镇公共环境,拓宽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渠道,助力提升全体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吸收您的建议,立足卫生健康职责,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深入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与城市更新、社区建设、智慧养老融合发展,为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贡献卫健力量。

感谢您对全区老龄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6年9月23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