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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8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6-10-12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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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第587号建议由我委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是我委印发《落实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2026—2030年)实施方案》中要求,强化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逐年提高心理行为初筛覆盖率;推动医疗机构协同教育部门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及科普宣教活动;扎实做好学龄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干预引导;健全完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持续提升儿童孤独症康复服务供给能力。

二是我委始终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积极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全区 100%精神卫生专科机构开设了儿童心理门诊,4家精神卫生专科机构开设了儿童心理病房,83.2%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提供儿童青少年心理服务,远高于全国中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各盟市持续开展进校园等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2024年底儿童青少年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 92.34%。

三是全区12个盟市已经全部开通12356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推进青少年服务热线“12355”应用。2024年,我委联合自治区教育厅,对全区 12盟市范围内 30个旗县区 89所学校994个班级的 38120名学生的家长线上进行学生心理健康的评估,并开展 6-16周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调查,为促进全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和全面素质发展等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此外,我委正组织开展“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三年行动,同步推进扩充我区儿科及心理健康服务资源,进一步提高儿科、心理健康服务可及性。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6年5月14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