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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2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6-10-12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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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与制度保障

一是对照《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要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于 2025年 7月 15日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书面调度全区医疗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现行情况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区医疗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摸底与整改工作。深入调研全区各级公立医院实际情况,围绕无障碍服务窗口等多方面排查问题,形成台账并督促逐一整改。部分机构已完成设施完善,需升级改造的已纳入计划。二是联合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自治区财政部门,争取设立公立医院无障碍助盲设施改造专项引导资金,推动各级医院更新改造设施设备。

二、优化医疗卫生机构窗口服务体验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针对问题台账,要求各盟市积极整改,对暂时无法达到整改要求的限定整改时限。其中服务窗口改造是重要组成部分。各盟市医疗机构针对轮椅使用者“高窗”办事难问题,大力推广低位服务台。呼伦贝尔市 11家医疗机构在导诊、挂号、收费、取药处设置了低位服务设施,并预留了容膝容脚空间。通辽市科区第一人民医院于2025年8月完成整改,设置低位窗口并改造墙体增加容膝空间;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在“一站式”服务区安装了残疾人低位容膝窗口;科左后旗人民医院将窗口高度控制在83cm~86cm,大理石窗沿延伸9cm以上。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东胜部门诊楼已完成导诊、挂号、取药窗口及饮水机附近的低位设施改造。

多数医疗机构均保留特殊人群人工服务窗口,全力保障不同人群便捷就医。部分医疗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志愿者,对于特殊需求残障人士提供精准服务,构建“精准对接、全程协助”服务体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打造“我是党员我来陪您”特色服务品牌,400余名党员志愿者提供全流程陪同导诊服务,累计服务特殊患者近千人次,满意度达99.6%。

三、加强能力建设与宣传引导

一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推动无障碍服务专项培训常态化开展,要求各公立医院将无障碍理念、助盲沟通技能、助盲辅助设备(如语音导览机、导航 APP等)使用方法纳入全区公立医院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的必修培训内容,定期组织线上线下培训及考核,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服务技能,提升服务专业性。二是指导医院利用院内电子屏、宣传栏、音频广播等载体,常态化宣传助盲设施的功能、使用方法及维护盲道畅通的重要性。三是

要求公立医院组织编制图文并茂、语言通俗的《无障碍就医指南》(含盲文版及电子版),在门诊大厅等区域发放,方便需求人群及家属了解就医流程与设施分布。四是推动开展“假如我是一名患者”主题活动,通过角色互换体验,查找服务短板,促进“一站式服务中心”功能更加完善。

四、标杆示范与交流

在改造计划实施过程中,我委将定期对各级医院无障碍助盲就医环境建设成效进行评估,遴选设施完善、服务规范、视障患者体验良好的医院作为示范点,以点带面提升全区公立医院无障碍助盲就医环境建设整体水平。

下一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努力为残障人士营造更加便捷、友好的就医环境,不断彰显我区医疗卫生行业民生温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6年6月2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