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858号提案的答复
张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为推动落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年营养改善行动的通知》,2023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老年营养改善行动的通知》。2024年,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健康促进“四个专项行动”的通知》。2025年,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老年健康促进“五个专项行动”的通知》,连续三年在全区持续开展“护胃”老年营养改善行动。
加强老年营养健康食堂的创建。依托内蒙古营养学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营养食堂创建助力‘护胃’老年营养改善行动系列培训”,帮助各盟市创建营养食堂。推进老年营养健康食堂试点建设工作,协助鼓励各医疗卫生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养结合机构食堂、为老餐厅等场所开展老年人营养核心知识宣传,营养膳食配制等工作。培训工作人员人数368人,累计服务老年人群16580人,累计培训时长20学时。截至2024年底,区内现有老年营养食堂建设51家、覆盖10个盟市。
在全区三级综合医院已加强对65岁入院患者开展营养风险筛查和营养评估等工作,根据评估结果适时提供个体化营养支持,提升老年患者临床诊疗效果,缩短住院时长、减少并发症的发生、节约医疗开支。
下一步,卫生健康委将根据职能职责,持续开展“护胃”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加强老年营养食堂创建工作和营养指导员培训工作,积极引导老年人及家庭成员主动学习合理膳食、健康饮食、吃动平衡等知识,逐步使老年人养成合理膳食的习惯,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感谢您对全区老龄健康事业的关心和关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