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
宋娜代表: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宋娜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的建议》由我委办理,经认真研究,现提出以下办理意见。
为有效缓解基层事业单位“招人难”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积极指导各地区做好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一是苏木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旗县级事业单位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二是对于艰苦边远地区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免费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直接聘用到基层事业单位;对于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招聘条件。三是对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和边境旗县、牧业旗县和少数民族聚居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以从招聘计划中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旗县、本盟市或周边旗县、盟市户籍(生源)人员进行招聘。
在编制保障方面,一是扎实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转向计划编制保障。自治区党委编办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以旗县(市、区)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盘活用好存量编制;乡镇卫生院应当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形式,选拔录用优秀的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编制管理。二是扎实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编制保障。为做好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确保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保障定向医学生合法权益,自治区党委编办会同我委共同印发了《关于落实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区)要提前预留好相应编制和岗位,做好项目培养计划落实工作。三是对急需紧缺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才加强人才引进编制保障。自治区本级和12个盟市均建立了同级人才编制使用制度,专门拿出一定数额的事业编制,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
下一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强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