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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卫生健康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31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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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医疗卫生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患者群众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卫生健康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征集范围

(一)以医疗纠纷为借口,召集或雇佣人员插手医疗纠纷、聚众闹事、打砸医院设施、围堵医疗机构、霸占诊疗区域、在院区内摆设灵堂的行为;长期纠缠、恶意缠访闹访,干扰医院正常运营的行为;辱骂恐吓、敲诈勒索、暴力威胁伤害医务人员的行为。

(二)以“法务咨询”、“投诉辅助人”、“医疗维权顾问”等相关身份教唆家属拒绝配合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医疗纠纷,通过挑拨医患关系,煽动患者情绪、有组织地鼓动患者缠访闹访、多头举报、捏造事实向纪检监察及行政部门施压等手段,胁迫医疗机构谋取不当利益的黑恶势力及违法团伙。

(三)非法拍摄、恶意剪辑、短视频“曝光”,虚构损害事实,利用互联网制造引导舆论、“人肉搜索”并公布医护人员隐私,趁机索取高额“删帖费”等问题;“电话轰炸”、短信威胁医护家属等软暴力行为。

(四)盘踞医院周边的医托、号贩子,欺骗、诱导、胁迫群众就医等侵害群众就医权益的各类问题。

(五)非法买卖尸体、尸体器官或组织,违规开具、伪造死亡医学证明的问题;强揽护工殡葬服务、盘踞医院周边欺行霸市的问题。

(六)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医疗领域黑恶势力“保护伞”,直接或间接参与黑恶活动,通风报信、包庇纵容、干预案件查处等问题。

(七)其它影响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二、线索举报方式

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举报,举报时间为2026年9月1日到2027年7月31日。电话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举报电话:0471-4896379

来信/来访举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楼

三、举报须知

1.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受理单位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2.反映问题线索应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如照片、视频、票据、合同等),以便受理部门核实查办。

3.举报内容需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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