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关于申请对内蒙古自治区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批复的请示》(内医附院报〔2026〕3号)收悉,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管理规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出具了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
二、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
改扩建总建筑面积14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既有建筑12200平方米,包括治未病中心、中医康复中心、名中医传承中心和临床研究中心等;新建综合制剂中心2400平方米,及消防水池等附属配套工程;购置医疗设备218台(套),不新增医疗床位。
二、建设地点及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北路1号(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院内)。
建设工期:2026年8月至2027年12月。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2495.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10346.1万元,医疗设备购置2149.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医院自筹解决。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将投资严格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加快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此批复。
联 系 人:陈皓雪
联系电话:0471—4894579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总概算表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