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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公布自治区中医(蒙医)临床骨干培训对象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1-21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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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医(蒙医)临床骨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卫办中(蒙)传承字〔2024〕814号)要求,经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和委直属有关单位组织申报、资格审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中医(蒙医)临床骨干选拔考试的通知》(内卫办中(蒙)传承字〔2024〕891号)有关程序,组织开展考试,依据考试成绩,坚持择优录取原则,确定25名自治区中医(蒙医) 临床骨干培训培养对象,现予公布(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中医(蒙医) 临床骨干培训工作是专门面向青年临床骨干人才培养设置的培训工作,请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和委直属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确保培训质效。

二、培训对象所在单位做好日常管理和平时考核等工作,积极支持培训对象参加经典理论学习、强素养学习等集中学习活动,开展临床实践、跟师学习等,为培训对象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培训对象按照《培训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培训目标和任务,合理安排培训学习工作,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蒙医)临床骨干培训工作任务书》(附件2,以下简称《任务书》),保证按期完成各项培训工作任务。

四、其他事项

(一)中医(蒙医)临床骨干培训工作自2025年1月启动,培训周期3年。经典理论学习、强素养学习等集中研修学习有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同一组织实施。

(二)请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和委直属有关单位经典理论学习和强素养学习工作具体安排,于2025年1月25日前报传承发展处。

(三)请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和委直属有关单位对培训对象《任务书》进行认真审核,于2025年1月25日前将纸质版盖章件一式3份报送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发展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海   霞、达   拉

联系电话: 0471—6944321

联系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

邮    箱:mzyyccc_wjw@nmww.gov.cn

附件:1.自治区中医(蒙医) 临床骨干培训培养对象名单

2.自治区中医(蒙医) 临床骨干培训工作任务书

2025年1月17日

中蒙传承字22号附件.docx




信息来源: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