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监督检查对象 |
抽检比例 |
检查内容 |
备注 |
1 |
医学检验实验室 |
50% |
1.医学检验实验室机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情况、人员资格、诊疗科目登记、校验)管理情况:是否取得资质并按要求开展校验;是否进行医学检验诊疗科目登记;是否按照登记的医学检验诊疗科目开展医学检验服务; 2.技术人员管理情况:是否满足工作要求,是否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学检验工作的情况;实验室技术人员操作及流程是否规范,检测能力与接收样本是否匹配; 3.仪器设备场所管理情况:是否满足工作要求,检测试剂采购渠道和质量是否合格; 4.质量控制管理情况: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是否按要求参加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的;或者已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是否连续两次以上结果合格,或经整改后结果是否合格; 5.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出具医学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
根据各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