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搜索
list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年度重点工作 > 乡村振兴 > 相关政策
相关政策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督导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国家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 2021-12-24 11:17    
分享到: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即可

按照国家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相关工作要求,12月15至16日,通辽市卫生健看NG委先后到库伦旗茫汗苏木卫生院、六家子镇中心卫生院、科左后旗巴胡塔卫生院,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乡村振兴三类重点监测人群的核实核准、签约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并随机抽取“三类重点监测人群”开展了入户走访工作。

通过现场查看和入户走访,督导组发现个别卫生院对“三类重点监测人群”的签约和随访工作相对滞后,户档案更新不及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表示会立即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对“三类重点监测人群”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督导组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健康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尽快完善政策措施,补齐工作短板,确保稳定保持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工作目标。(赵健 供稿)


信息来源: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