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健康内蒙古2030”心理健康行动方案》和《健康乌海行动心理健康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乌海市积极开展健康内蒙古行动工作。2020年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市民拨打热线电话求助资源、询问政策、健康医护、心理援助、情绪安抚等多方面需求激增,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服务网络也极大的帮助疫情防控工作,凸显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工作的重要性,乌海市以健康内蒙古行动工作为契机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全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是着手构建心理服务体系。指定市精神卫生中心为市级心理援助技术指导单位,成立市级心理专班,区级成立以区疾控中心、区级综合医院精神科为主的区级技术指导单位,设立心理援助服务专员;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心理专干,负责辖区群众心理健康教育、重点人群筛查评估、一般心理支持。扎实推进“心理服务进社区”活动,按照划片包干原则,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临床科室承包一个区,每月至少下沉1次,会同家庭医生团队、街道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主管、心理专干、社区工作者等对重点人群提供全覆盖、常态化心理健康状况监测与心理健康服务。
二是完善教育系统、医疗系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建立基层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组建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连续完整心理服务链条,为全市人民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三是积极畅通心理疏导渠道。运用电话热线、网络平台、媒体专栏等方式,为重点人群提供心理服务。乌海市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组建于2017年,并多次参与灾后心理危机干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在新冠疫情期间制定了《乌海市新冠疫情期间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并组建疫情期间心理危机干预队伍,承担着全市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联合乌海12345市域服务平台开通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服务(0473-12345)。
四是全力聚焦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和干预。持续追踪随访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病亡者家属、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评估,筛查出有心理疏导服务需求人群,全部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服务与干预。公安部门为民警开设网络视频心理讲座,组织心理咨询师为民警提供心理服务。教育部门开展心理健康公开课。
五是联合乌海市公安局每年定期对全市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和安全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项维稳排查。对肇事肇祸三级以上患者进行严密的监管。
三、推进成效
1.我市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管理小组,成立了多部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专家组并依托乌海市医学会,建立市级多部门心理专业人才库,并成立“乌海市医学会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健全了乌海市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
2.基层场所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在2020年底,街道/乡镇覆盖率已达100%。目前,乌达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街道/乡镇已建设7所心理咨询室,并全部投入使用。
3.加强各部门各行业心理服务。我市高度重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不断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成立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抽调健康教育宣传员,规范制度流程,根据不同人群特点深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针对性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并通过多种媒体手段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工作截止目前,累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50场,共计3050人次,义诊8场,共计1000余人,宣传册3000余份,礼品3000余件。
4.联合乌海12345市域服务平台开展心理援助热线服务期间,共接受访问396人次。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成立后,多次进行培训及演练,并对我市一线医务人员开展心理疏导110人次、基层一线防护人员心理疏导168人次、发热门诊隔离患者通过电话进行心理疏导1人次、确诊患者通过电话进行心理疏导4人次、为援鄂医务人员开展远程线上团体心理疏导13人次。通过线上开展心理健康调查问卷,累计参与调查问卷人数为4187人次,愿意接受心理援助的人数为1472人次,需要重点干预616人次,专家组主动电话回访干预616人次。与全市9家医疗机构分别建立了心理干预工作群,共计836人,并对全体医务人员开展了心理健康问卷调查工作,回收问卷1784份,统计完毕后由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进行研判。
四、经验启示
1.建立领导小组或部门协调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及联席会议制度,并建立精神卫生协调机制。
2.财政安排精神卫生工作专项经费情况。严重精神障碍管理作为十四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被纳入了全市卫生健康工作重点,乌海市政府高度重视。2021年,乌海市安排精神卫生经费10万元,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经费7万元。
(供稿单位: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