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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关于举办全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线上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15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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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自治区健康管理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 号)、《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8〕61号) 等文件精神,加快培养"小病善治、大病善识、重病善转、慢病善管" 的防治结合全科医学人才,加强全科医生培训的过程管理,提升全科医生培训质量。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定于2022 年7月至8月举办全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线上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和内容

(一)培训目的:根据全区全科医生培训师资队伍的现状和实际需求,对临床师资、基层实践基地师资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带教能力和水平,提升培训质量,逐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理念先进、知识全面、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方法得当的全科医学师资队伍。

(二)培训内容:全科医疗的服务范围、服务模式;医学教育与全科医生培养体系; 全科专业基地建设;临床常用带教方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诊疗;全科医学门诊带教及设计;基层实践基地常用带教方法;出科考核与实施;全科医学教学查房等。

二、培训对象、名额及条件

(一)培训对象。

1.各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分管院长或职能部门负责人;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专业基地骨干师资;

3.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基地骨干师资;

4.全科专业培训轮转相关科室的带教师资。

(二)请各基地按照名额分配,并结合国家和自治区全科专业基地评估标准和要求,遴选相应带教师资参加培训。原则上请未参加过国家、自治区级师资培训人员参加培训。

三、培训时间及形式

(一)培训时间。2022 年7-8月。

(二)培训形式。线上培训。

四、其他事宜

(一)本次培训班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办,自治区健康管理服务中心指导,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承办。

(二)本次培训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学员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由将颁发统一印制的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学员每人交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2张,以盟市为单位邮寄至: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30号吴晓茹15044728209)。具体登陆地址注册方式见附件5。此次培训授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4学分。

(三)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并于7 月10日前以基地为单位将所有参培人员名单电子版(具体见附件5)报至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指定邮箱。

    

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何金鑫

联系电话∶0472—3139186

电子邮箱∶hjx2167@sina. com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