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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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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持续不懈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积极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全年公开政府信息584条,新闻发布3267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9297条,信息公开目录3074条,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方微博信息发布428条,健康内蒙古官方微信信息发布1885条。

(二)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规范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流程与机制,并按标准答复告知,全年依法依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其中予以公开13件,属于三类事务内部信息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0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件。已全部答复25件,未发生超期答复情况,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全面推进规章制度集中统一公开,将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群众查询使用。及时向社会动态更新卫生健康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卫生健康标准文本。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健全信息公开数据库。坚持地方立法和重大政策文件出台预公开制度,对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效提升决策质量。

(四)不断强化平台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发挥好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政府信息的作用,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强化便民利民。利用新闻发布会、报纸、电视、微博微信、互联网等多种平台,通过新闻通稿、微博话题、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传播卫生健康政策,解疑释惑。

(五)严格落实监督保障。根据工作安排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继续将政务公开评价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研究制修订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2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并取得新进展,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需进一步强化公开观念,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下一步,我委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继续推进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依申请公开申请件。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