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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0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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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及进展情况,加大政策文件解读回应力度;持续开展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本年度报告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mg.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邮编:010055,电话:6945392)。

一、总体情况

1.公开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集中发布规范性文件。2019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3件并全部公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推行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编制审核发布机制,推行委主要领导带头解读重要民生政策工作机制,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和政风行风热线等媒体发布平台就新出台政策向公众解读,积极回应重大政策出台后引发的关注热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5〕223号)要求,按照公正、公平和便民的原则,做好建议提案答复结果公开工作,目前,已在自治区卫生健康门户网站公开建议提案答复结果105件(人大建议主办件36件,政协提案70件),公开率99%。

3.深入推进政策解读。一是充分利用委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卫生健康政策的公开及解读。我委在委网站首页专门设有政策解读栏目,全年发布卫生健康政策解读类信息20条。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推进卫生健康政策公开及解读。全年组织或参加自治区级新闻发布会4场,参加国家级新闻发布1场。此外,积极通过新华网、人民网、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等国家、自治区级新闻媒体报道我区医改、健康扶贫等卫生健康政策实施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4.公开机构概况。公开了本部门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公布了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和党政领导姓名、职务、分工,以及直属单位名称、主要业务范围、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5.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发布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12期;公开国家免疫规划等政府信息4条;发布全区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13期;公开疾病应急救助信息16条;发布健康扶贫信息239条;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21条;在健康科普工作方面,专门设置了“四季保健”、“重点人群”、“营养膳食”、“健身运动”、“心理健康”、“病媒防治”等栏目。

6.公开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信息。通过委员会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公布了24项行政许可事项和32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等信息,并及时动态调整;公布行政许可结果信息55条。

7.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和办理大厅等渠道,公布了本部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等信息,并及时动态调整。

8.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部署,集中公布本部门预决算情况,以及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公开报告、公立医院财务信息公开表等财务信息。

9.公开收费标准信息。在门户网站设立专门栏目公开病理学诊断、实验室诊断、影像学诊断、临床诊断、临床手术治疗、临床非手术治疗、临床物理治疗、康复医疗、辅助操作、中医医疗服务、蒙医服务项目、综合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等收费标准信息。

10.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通过自治区卫生健康门户网站及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平台等渠道公开了2019年度本部门23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

11.公开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开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栏目,公开本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有关政策文件以及工作动态等信息,全年发布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12期。

12.公开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情况。一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设置“双随机一公开”栏目,集中发布监督检查处置结果信息。实现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网上公示。

13.公开人事信息。设立人事信息栏目,本部门及直属单位人事任免、公开招聘、职称评定等信息统一对外发布。

14.公开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等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事项均通过座谈会、专家咨询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吸收采纳,门户网站设立公众参与、主任信箱、政策咨询、健康咨询、信访投诉、民意征集、在线调查、在线访谈等专栏,在制定重大决策前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反馈结果情况。

二、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5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2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93

58655476.3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建立了本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在卫生健康委一楼接待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在门户网站建立了网上申请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布了本部门联系方式,通过当面、网上、信件等方式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全部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无相关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情况

1.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制定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政府网站管理办法、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微博/微信公众号工作管理办法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下发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2019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动态调整管理机制,推动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

2.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本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项目和工作实际,逐项梳理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初步形成本部门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3.根据新修订《条例》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

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情况

1.政府网站。2019年,我委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374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375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1607条、新开设专栏数量3个、解读信息发布20条,根据“五公开”要求归类展示各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力度。同时,门户网站通过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平台提供网上办事功能,通过设置健康科普、基本医疗服务等栏目开展科普教育,通过设置服务机构、查询服务等栏目提供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和各类服务机构等在线查询功能,通过设置在线访谈、主任信箱和网上咨询等栏目提供在线互动功能。

2.政务新媒体。2019年,政务微博发布信息90条,网民关注量超过2万多人;政务微信公众号更新信息29期,共102条,网民订阅数约7万多。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图文并茂的重大政策解读信息、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和健康科普知识;通过开展政策简明问答、在线咨询等实现了与公众有效互动,及时解答网友疑问。

3.12320卫生热线。依托12320卫生热线扩大政务信息传播范围,通过12320热线及其网站发布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全天候24小时以电话、短信、留言等方式解答市民有关卫生健康政策、健康保健、疾病防治等方面的咨询。2019年, 12320卫生热线共提供公众咨询服务超过3万多人次。

七、监督保障方面

1.开展培训指导。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19年举办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与保密业务培训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新修订《条例》解读、政府信息申请办理等培训,系统内62名同志参加了培训。2019年,选派2名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举办的政务公开与网站管理培训班,选派1名同志参加了国家卫生健康委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

2.考核督导情况。一是结合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将院务公开要求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通过医院等级评审等工作对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持续督导。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已纳入委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3.监督救济情况。本年度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无相关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计划

2019年,自治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进展,但对照新修订的《条例》要求,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处室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信息还存在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连续等现象;二是政策解读方面,部分政策性文件还未做到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和同步部署,解读形式单一;三是在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方面需进一步着力推进。下一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对照新《条例》进一步深化细化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培训,继续提高各处室信息公开的认识和意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持续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管理,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信息服务需求。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pdf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