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综合保障中心援外医疗队培训基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为改善我区援外医疗队培训基地学习生活设施环境,切实做好我委综合保障中心援外医疗培训基地改造工程,充分体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体现社会公信力;现面向社会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遴选入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综合保障中心援外医疗培训基地改造工程
采购文件编号:
2.工作内容:卫生间改造。
3.预算金额:150000元。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以内。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各投标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时,下午2:30—5:00时,携带《报名供应商登记表》(见后附表)到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综合保障中心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2.资格审查资料包括:
2.1供应商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备用联系方式、单位地址、电子邮箱、开票信息);
2.2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2.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2.5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同类服务的业绩情况;
四、遴选办法
召开专门会议审查资格条件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评价、遴选。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8号楼427房间
联 系 人:冯凯
电 话:0471-6945183
附件
报名登记表 |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综合保障中心援外医疗队培训基地改造工程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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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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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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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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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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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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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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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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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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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账号 |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综合保障中心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