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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2-20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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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有关单位,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2020年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卫生应急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2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卫生应急工作基础,完善卫生应急体制机制,巩固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成果,提升卫生应急综合能力,真正筑牢卫生应急工作的基层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一体两翼”发展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基层为重点,巩固已有成效,重点提升基层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为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基础,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具体负责本地区管辖范围内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落实。

2.坚持依法依规,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卫生应急相关制度、标准、工作方案和操作流程。

3.坚持科学有序,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着眼于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社会发展需要,逐步推进卫生应急有序发展。

4.坚持巩固提高,从实际出发,夯实工作基础,鼓励探索创新和先行先试,带动各地协同发展。

5.坚持重心下移,持续提升基层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和水平,不断夯实应急基础,实现快速反应,有效救治。

三、工作目标

通过卫生应急能力巩固提升行动,使全区卫生应急体制机制、能力建设、应急处置、运行保障等相关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卫生应急平时准备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制度化、程序化和标准化,逐步形成科学规范、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卫生应急体系,有效满足自治区内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需要。

四、重点行动

(一)完善卫生应急预案行动。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各级疾控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各类卫生应急预案。

1.梳理各类卫生应急预案,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卫生应急预案种类齐全。

2.对2017年前制定的各类卫生应急专项预案、工作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制定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期间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确保运动会期间各类突发事件快速有效处置。

4.制定预案修订管理制度,确保每2-3年对各类预案评估或修订1次,实现预案动态优化和科学管理。

完成时限:各盟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6月底前完成;各旗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在9月底前完成。“十四冬”相关应急预案在3月底前完成。

(二)强化培训演练行动。

覆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各级疾控机构以及苏木(乡、镇)卫生院。培训可采取问答讨论、分组任务、互动交流、小班制、参与式等形式开展,演练可采取讨论型演练(包括主题讲座、专题研讨、桌面推演和情景比赛)和实战型演练(包括操练、功能性演练和全方位演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培训演练内容主要针对卫生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理论知识等方面,全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现场培训和1次实战型演练。

2.医疗机构培训演练内容主要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突发传染病救治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操作等方面。全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现场培训,组织或参与2次以上实战演练。

3.疾控机构培训演练内容主要针对各类传染病防控、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等方面,全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现场培训,组织或参与2次以上实战演练。

4.承办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的盟市,全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与医疗卫生保障任务相关的培训演练。

5.各级卫生应急队伍全年至少组织或参与1次培训和实战演练。

6.苏木(乡、镇)卫生院全年至少组织或参与上级培训1次。

7.各单位要积极输送优秀人才参加国家卫生应急培训项目学习和跨地区的基于实战的大型综合联合演练,不断提升卫生应急队伍综合素质。

完成时限: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苏木(乡、镇)卫生院均在9月底前完成。

(三)提升卫生应急素养行动。

覆盖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围绕《公民卫生应急素养条目》,大力开展卫生应急“六进”活动,广泛普及卫生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1.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健康宣教机制,充分利用电视台、微信、微博等平台,定期发布卫生应急基本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文字和图片形式,向公众普及自救互救基本技能。

2.结合“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和健康促进月活动,通过张贴挂图、宣传标语、宣传栏、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全年至少开展1次卫生应急宣传活动。

3.深入重点领域,针对高危岗位、公共服务行业、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全年至少举办1次知识讲座,全面提升公众的卫生应急素养。

4.人口聚集地和旅游旺季人口密集的地区,要加大宣传频次,让卫生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用方便技能。

完成时限:各盟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5月底前完成;各旗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9月底前完成。

(四)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回头看”行动。

覆盖2017年通过自治区验收的54个卫生应急规范旗县(市、区)、32个规范医疗机构和12个规范疾控机构。

1.被复核单位要对照2017年自治区评估验收专家组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开展自查,及时补充、修订、完善、更新相关文件资料和装备设施。

2.各盟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被复核单位开展“回头看”督查指导,对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切实巩固已有成效。

3.各旗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推动卫生应急规范化工作向苏木(乡、镇)延伸。

完成时限:被复核单位在7月底前完成自查;各盟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8月底前完成督导;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在9月底前完成“回头看”复核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卫生应急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是献礼新中国成立70周年、保障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顺利举办的重要措施,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在巩固已有成效的基础上,聚焦重点、难点,推动卫生应急工作继续上档次、上水平,并加大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切实提升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和各专业能力。

(二)科学施策,确保实效。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任务分工。同时,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推进辖区苏木(乡、镇)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责任,结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或建设标准,抓实干,求实效,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有效提高基层组织的卫生应急能力。

(三)规范管理,加强督导。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卫生应急能力巩固提升行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加大对重点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力度,有效提高基层卫生应急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切实通过本次巩固提升行动带动全区卫生应急综合能力的提升。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地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信息来源: 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