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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MB15021255/2023-06247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内卫医字〔2023〕420号
成文日期 2023-11-03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MB15021255/2023-06247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内卫医字〔2023〕420号
成文日期 2023-11-03
公文时效 有效

转发关于公布第二批罕见病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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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卫生健康委、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药监局、中医药局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公布第二批罕见病目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2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进一步加强我区罕见病管理,提高罕见病诊疗水平,维护罕见病患者健康权益。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4日




信息来源: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