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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3-00235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内卫办医字〔2023〕12号
成文日期 2023-01-12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000014348/2023-00235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内卫办医字〔2023〕12号
成文日期 2023-01-12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2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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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医务人员能力,持续加强医务人员培训,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继续组织开展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医务人员培训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31日。

二、培训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体医师、护士。

三、培训内容

围绕最新版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组织课程,其中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培训——医师课程共23学时,护理课程7学时,具体课程包括:

人员

类别

课程类型

课件名称

授课老师

职称

单位

医师

重症识别(5)

重症新冠肺炎的预防及早期识别

何志红

主任医师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呼吸驱动的临床评估及NIV test

刘玲

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COVID-19重症患者评估与早期识别

郑瑞强

主任医师

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

重症患者识别与临床危急值解读

杨毅

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COVID-19 induced   Rep failure Not typical ARDS

邱海波

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重症救治(18)

高流量氧疗、无创通气及有创通气的切换时机

黎璞

副主任医师

空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

非插管状态下俯卧位通气的实施

杨毅

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经鼻高流量氧疗的临床应用

刘玲

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无创通气的临床应用

刘玲

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氧疗的方式和SPO2的目标

顾勤

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机械通气的临床应用

顾勤

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COVID-19的中和抗体、免疫球蛋白和恢复期血浆的治疗

谢剑锋

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休克:临床评估与血流动力学分型特征

赵宏胜

主任医师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感染性休克的早期复苏

薛明

副研究员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COVID-19 ARDS的ECMO应用指征与时机

刘松桥

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重症患者的容量反应性评估方法

黄英姿

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CRRT在危重症患者治疗中的应用

高广生

副主任医师

济南市中心医院

Covid-19新冠的凝血功能障碍与抗凝治疗

顾勤

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Covid-19患者的抗病毒治疗

於江泉

主任医师

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

COVID19的临床分型和激素治疗

杨毅

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SEPSIS与COVID-19相关的多器官损伤

曹权

主任医师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COVID-19合并细菌性感染与抗菌药物应用

曹权

主任医师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COVID-19 ARDS机械通气:与传统ARDS不同

潘纯

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护理

护理及康复(7)

俯卧位通气的临床实施与注意事项

李晓青

副主任护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无创呼吸机的使用及护理

李莉

主任护师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

新冠肺炎重型、危重型患者规范化护理

李惠聪

主任护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

重症监护患者肠内营养支持的护理

高艳红

主任护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三医学中心

重症患者肠外营养护理

高艳红

主任护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三医学中心

重症患者早期康复

王欣然

主任护师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成人重症类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气道管理及防护

袁清霞

主任医师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培训方式,可在电脑端或手机端学习。

(一)电脑端

第一步:输入网址“www.91huayi.com”;

第二步:注册、登录(已注册学员直接登录);

第三步:点击页面左侧“全员专项”频道,选择《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和院感防控知识线上培训》项目进行学习;

第四步:完成必修课程并考试合格后,即可“申请培训证书”。

(二)手机端

第一步:手机下载“掌上华医”APP,安装进入;

第二步:注册、登录(已注册学员直接登录);

第三步:点击“继续教育”频道,进入“全员专项”,选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救治专项培训医师、护理》项目,根据人员类型进行学习。

第四步:完成必修课程并考试合格后,即可“申请培训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级卫生健康委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高度重视此项培训,切实加强组织工作。本次培训建立培训监督、跟踪、问效机制,请各相关医疗机构严格按要求通知医务人员参加线上学习。

(二)本次线上培训为免费培训。各医疗机构确保相关医务人员务必于1月31日前全部培训完毕。届时我委将对未完成培训的医疗机构适时进行通报。

联 系 人:张 颖   

联系电话:0471—6946623

技术支持电话:0471—3370052

2023年1月12日




信息来源: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