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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2-08424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内卫办科教字〔2022〕351号
成文日期 2022-09-13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000014348/2022-08424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内卫办科教字〔2022〕351号
成文日期 2022-09-13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评审参评科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2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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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直属各有关单位、医学院校及其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推进新一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评审工作,完善评审体系,提升建设层次,现对各单位拟申报参评学科、实验室名单进行征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限自治区三级医院(含民营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和医学高等院校的相关学科、实验室。

(二)学科、实验室人才队伍建设达到6人及以上。

(三)三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须达到四级及以上水平。

二、申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

(二)《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三)《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仅限西医)重点实验室设置名录(2015年版)》(详见附件1);

(四)其他国家、自治区有关学科、实验室的政策文件、行业标准等。

三、申报程序

(一)各盟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辖区内三级医院(含民营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和医学高等院校,按本文件要求进行参评学科、实验室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填写《参评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申报表》(附件2),要求列明政策依据,视情况附相关佐证材料。

(三)各申报单位统一组织填报申报表,法人签字、加盖医院(机构)公章后,将申报表扫描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属地盟市卫生健康委。

(四)各盟市卫生健康委于2022年9月23日前,将辖区内各申报单位申报表统一发送至邮箱yypspjyjs@163.com。

(五)此次学科(仅限西医)、实验室参评科目征集作为各单位申报参评依据,不再进行二次参评科目征集。

四、科目审核

由自治区组织专家进行参评科目审核,确定新一轮自治区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评审参评科目。

联 系 人:程  亮、张海悦、丁晓涵

联系电话:0471—6944493,18047173525、19975513631

电子邮箱:yypspjyjs@163.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仅限西医)重点实验室设置名录(2015年版)

2.参评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申报表

2022年9月9日

附件办字351.zip




信息来源: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