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领域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领域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家科技项目管理有关政策和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