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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2-00122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内卫医字〔2022〕7号
成文日期 2022-01-06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000014348/2022-00122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内卫医字〔2022〕7号
成文日期 2022-01-06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在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卫生健康单位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7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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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确保2022年春节期间呼和浩特地区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防范春节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供血紧张,进一步发挥卫生健康单位无偿献血示范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在2022年春节期间,组织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卫生健康单位开展为期20天的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26日。

二、活动范围

(一)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机关。

(二)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所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活动,明确具体部门负责本单位无偿献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具体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二)各单位要积极引导、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原则上本单位15%以上的干部职工应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三)同等条件下,各单位应对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的干部职工在个人评先评优等工作中优先考虑,可对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的干部职工给予表扬和政策范围内的适当奖励。

(四)各单位要注重发掘并宣传无偿献血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无偿献血氛围。

请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将所属各单位无偿献血活动负责人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1月6日前报自治区血液中心,自治区卫健委直属各单位、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直接将活动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报自治区血液中心。

联 系 人:自治区血液中心  李慧东

联系电话:0471—4212330,13474739564

2022年1月5日




信息来源: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