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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1-46794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管理处 文  号 内卫办蒙中管理发〔2021〕83号
成文日期 2021-05-19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000014348/2021-46794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管理处
文  号 内卫办蒙中管理发〔2021〕83号
成文日期 2021-05-19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看上好中医(蒙医)、吃上好中药(蒙药)”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9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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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中医蒙医医院: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各级中医(蒙医)医院中开展“看上好中医(蒙医)、吃上好中药(蒙药)”活动,加快实施一批便民惠民举措,集中力量破解群众看中医(蒙医)、用中药(蒙药)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中医药(蒙医药)服务“三个一”行动

(一)开展“一站式服务”。盟市级及以上三级中医(蒙医)医院以让患者少跑路为目标,不断改造优化各项服务流程,把印章、票据、医保政策咨询等功能窗口前移整合到“一站式服务台”,让群众“少排队”“少跑路”“少等待”。设立“党员先锋岗”,一岗多能,在门诊大厅等患者集中区域提供院内导航、问题答疑、满意度调查、医患沟通等一站式服务,提升患者就医体验。(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二)强化“1小时”预约诊疗制度。盟市级以上三级中医(蒙医)医院开通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网站、电话、自助机、诊间、现场等至少3种预约方式,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预约时段精确到1小时。(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三)开展中(蒙)医师“一联系”基层服务活动。二级以上中医(蒙医)医院联系至少一个苏木乡镇,组织本院中(蒙)医师每季度为基层群众提供一次义务中医药(蒙医药)服务,服务内容可包括开展中医药(蒙医药)知识科普讲座、为慢病患者提供上门复诊服务、入村(社区)、养老机构开展义诊活动等。(持续推进)

二、开展中医药(蒙医药)能力提升“三个百”行动

(一)开展“百名医师讲中医(蒙医)”活动。各盟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不少于5名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在主流媒体和平台宣传《中医药健康教育基本内容》和《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等中医药(蒙医药)文化理念和养生保健知识,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推广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文化。(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百名基层中医药(蒙医药)人才培训”活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培训不少于200名中医馆(蒙医馆)专业技术人员,各盟市要向不少于100名基层专业人员推广中医(蒙医)适宜技术,提高基层中医药(蒙医药)人员运用中医药(蒙医药)知识与技能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能力,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蒙医药)服务需求。(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开展“百名中药材(蒙药材)种植人员培训”活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继续开展中药材(蒙药材)种植培训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围绕中药材(蒙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产地初加工等存在的问题,对不少于100名相关人员进行中药(蒙药)生产技术培训,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规范生产管理。(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开展中药(蒙药)“三监管”行动

(一)开展“中药(蒙药)饮片监管”专项行动。各盟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辖区内中医(蒙医)医疗机构开展中药(蒙药)饮片采购自查工作(专项自查重点任务见附件1)。盟市卫生健康委联合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中药(蒙药)饮片的采购、验收工作,加强对中医(蒙医)医疗机构中药(蒙药)饮片采购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形成总结报告(包括卫生健康委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整改措施等),专项检查结果要及时反馈医疗机构,并以适当的方式公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适时开展抽查工作。(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内控”行动。继续加强自治区中药(蒙药)药事管理质控中心建设,推动有条件的盟市建立盟市级中药(蒙药)药事管理质控中心。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中药(蒙药)饮片质控工作,建立健全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加强药品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促进中药(蒙药)合理使用。

各中医(蒙医)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药品采购风险。(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三)开展“中药材(蒙药材)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农牧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中药(蒙药)质量专题调研行动,进一步掌握各地中药(蒙药)种植、加工、流通、监管等环节相关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强化指导督促,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细化各项措施的具体实施路径和阶段性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倒排时间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各级中医(蒙医)医院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确保在党史学习教育期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以实施上述主要措施为重点,提出一批方便群众、提高质量、优化服务的具体措施,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将宣传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同步推进,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发掘和推广先进典型。各部门要加强同宣传部门和各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做到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宣传与新兴媒体宣传相结合,持续宣传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效。

请各盟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有关中医(蒙医)医院按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看上好中医(蒙医)、吃上好中药(蒙药)”活动进展情况(见附件2),并于5月31日前报送盟市卫生健康委和各三级中医(蒙医)医院中医药(蒙医药)“为民办实事”具体措施;于6月24日前报送中药(蒙药)质量专题调研报告;于9月24日前报送中药(蒙药)饮片采购专项自查工作总结报告。

   

附件:1.中医(蒙医)医疗机构中药(蒙药)饮片采购专项自查重点任务

      2.“看上好中医(蒙医)、吃上好中药(蒙药)”活动进展情况报送表

                          

 

2021年5月18日


附件办发83.docx




信息来源: 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