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1年 第55号
为切实做好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考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报请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同意,取消原定于2021年11月13日-14日开展的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工作。
凡报名参加内蒙古自治区考区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二试”并已成功缴费的考生,无需提交退费申请,报考费用将通过原支付账号退还。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因新冠肺炎疫情给各位考生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