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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法治政府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1-05-25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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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0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台账,2020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中心组共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次;同时,采用集体学习、支部自学、网络课堂、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

(二)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印发2020年度全区卫生健康法治工作要点,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并主动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公布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2020年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年终述职报告。

(三)发挥党组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2019年12月,党组召开第41次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年度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汇报,研究2020年工作安排、推行立法任务清单、聘请第三方协助立法和增加法规处工作力量事宜。印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要点、日常工作台账》,法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四)用法治“标杆”引领用人导向。卫生健康委党组始终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原则,把政治靠得住,专业拿得下,法治素养和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提任到领导岗位。2020年为所属事业单位(含参公单位)共选拔任用处级干部22名(5正17副)。

二、依法行政

(一)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一是组织编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汇编》,组织集中学习、各支部自学。为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解读。二是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切实依法化解社会风险。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工复产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指导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任务;主动联合教育部门持续开展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截至2020年10月,全区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8805人次,检查指导各类学校托幼机构15181户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657个,保障安全有序复学复课。

(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2020年第26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议《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草案),研究确定有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权益保障措施;提交了推进卫生健康立法任务完成情况报告;组织拟订了《地方病防治条例》修改草案;报送了2021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二是通过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内蒙日报、自治区人大官网公开向社会征求了《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草案)意见,并积极配合、协调组织专家论证会,充分听取专家学者、法律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于11月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年度代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2件,经过程序、内容合法性与公平性审查、补正,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程序全部落实。四是落实备案程序。2020年未以本机关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五是及时主动在门户网站公布2019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三)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规定。2020年将《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草案)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年内代自治区政府起草重大行政决策3件,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程序后予以报送。制定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在门户网站公布了决策结果;整理了决策案卷;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法律顾问审阅,出具法律意见。

(四)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积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招投标等项目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组织开展自查。年内对本机关拟印发的3件规范性文件、代政府起草的5件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法规处进行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审查。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和标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结果公示制度全面实施。二是年度评查39件行政处罚案卷,选出优秀案卷20件予以通报表扬,提出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有效实施以评代训。三是依法调整《自治区卫生健康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18版)》,及时组织推荐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四是在门户网站设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公布受理投诉举报单位、责任科室、负责人、电话号码、邮箱等信息。五是制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处理程序等内容。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台账,2020年党组中心组共专题学习2次;分管法治工作负责人在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进行了习近平依法治国法治思想学习解读,给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上了一堂法治课。

(二)加大全面普法工作力度。印发通知,组织全卫生健康系统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通过集体学习、支部自学、LED屏幕滚动播放等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庭审观摩,通过门户网站、健康内蒙古官微发布法律法规及法治思想论述文章,法规处工作人员走进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宣讲《宪法》《民法典》,开展法律法规“进机关”活动。各盟市和各直属单位组织学习会、培训班、宪法宣誓等活动130余场次,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六进”活动20场次。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了学习宣传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新闻发布会,新华网、内蒙古日报等30余家媒体予以报道。

(三)建立普法工作队伍,明确年度普法目标任务。根据党组分工调整意见,重新调整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明确了法规处负责委员会普法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指派专门人员负责普法具体工作落实。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及责任处室。组织开展“七五”普法验收工作,形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五)健全落实法治人才培养机制。2020年12月,举办全区卫生健康法治及“放管服”改革培训班,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分管法治工作负责人,法治、监督、审批科室负责人,卫生执法监督局负责人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机关处室局负责人,直属医疗机构负责人及部分盟市三级医疗机构法治工作负责人120余人参加培训。主要针对疫情防控下的法律法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卫生健康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及合法性审核工作、法治医院建设等方面理论和实践展开培训,培训成效显著。

2020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被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办确定为第二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