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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简报

发布时间: 2020-07-0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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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推动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力地保障了人民健康,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奠定了坚实健康基础。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19年末,全区卫生机构总数达24564个,比上年减少49个。其中:医院79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323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66个。与上年比较,医院减少2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3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25个(见表1)。

医院中,公立医院339个,民营医院455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88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39),二级医院313个,一级医院282个,未定级医院111个。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478个,100-199张的医院140个,200-499张的医院111个,500-799张的医院35个,800张及以上的医院30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97个,苏木乡镇卫生院1271个,诊所和医务室6981个,嘎查村卫生室13321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9个,其中:自治区级1个、盟市级12个、旗县(区、县级市)级102个,其他4个;妇幼保健机构114家,其中:自治区级1个,盟市级11个,旗县(区、县级市)级101个,其他个;卫生监督机构117个,其中:自治区级1个、盟市级12个、旗县(区、县级市)级103个。计划生育服务机构20个。


表1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数及床位数


机构分类

机构数()

床位数(张)

2019

2018

2019

2018

24564

24613

161128

159006

医院

794

818

128784

126378

公立医院

339

352

104558

102122

民营医院

455

466

24226

24256

三级医院

88

80

61706

57563

二级医院

313

311

49660

50058

一级医院

282

300

11353

1185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3238

23235

27258

2778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97

1197

4893

4993

政府办

332

333

2695

2965

乡镇卫生院

1271

1301

22130

22443

政府办

1270

1296

22120

22383

村卫生室

13321

13539

-

-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6981

6809

-

-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466

491

4754

4338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19

118

-

-

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43

50

391

349

妇幼保健机构

114

114

4363

3989

卫生监督机构

117

116

-

-

其他机构

66

69

332

507


(二)床位数。2019年末,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161128张,其中:医院128784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7258张。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81%,民营医院床位占19%。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2122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2406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减少525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8年的6.27张增加到2019年的6.34张。


(三)卫生人员总数。2019年末,全区卫生人员总数达249272人,比上年增加7963人(增长3.30%)。


2019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196407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6396人,其他技术人员11201人,管理人员11889人,工勤技能人员13379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78096人,注册护士80434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8356人(增长4.44%)。


2019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152661人(占61.2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5794人(占30.4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9770人(占7.93%)。


2019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0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17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2.79人,每万人口公共卫生机构人员7.78人。


表2 全区卫生人员数


机构分类

2019

2018

卫生人员总数


249272


241309


卫生技术人员


196407


188051


执业(助理)医师


78096


73426


执业医师


66186


63263


注册护士


80434


76435


药师(士)


11123


10968


技师(士)


10010


9864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16396


17639


其他技术人员


11201


10283


管理人员


11889


11414


工勤技能人员


13379


13922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


3.08


2.90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人)


3.17


3.02


每万人口全科医师(人)


2.79


2.05


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人)


7.78


7.51



表3 全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


机构分类

人员数

卫生技术人员

2019

2018

2019

2018


249,272


241,309


196,407


188,051


医院


152661


148281


126353


122388


公立医院


133834


129026


111357


107292


民营医院


18827


19255


14996


15096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75794


73050


53531


4975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177


13389


12119


11546


乡镇卫生院


22033


21669


19005


18582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9770


19021


15931


15366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5511


5445


4365


4357


卫生监督机构


2399


2539


1991


2143


其他机构


1047


957


592


541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量。2019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10702.27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54.17万人次。2019年居民人均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4.21次。


2019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5568.00万人次(占52.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703.60万人次(占43.9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30.30万人次(占4.02%),其他医疗机构0.37万人次(占0.003%)。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人次增加306.03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减少172.37万人次。


2019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5027.99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90.30%),民营医院540.02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9.70%)。


2019年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疗量达1846.92万人次,苏木乡镇卫生院诊疗量比上年减少73.63万人次。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量占门诊总量的17.26%。


2019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361.40万人,比上年减少22.60万人(降低5.88%)。


2019年出院人数中,医院322.22万人(占89.1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7.39万人(占7.58%),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1.70万人(占3.24%),其他医疗机构0.09万人(占0.02%)。与上年比较,医院出院减少9.34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院减少14.20万人,其他医疗机构出院减少0.17万人。


2019年,公立医院出院人数295.57万人(占91.73%),民营医院26.66万人(占8.27%)。


表4 全区医疗服务工作量


机构分类

诊疗人次数(万人次)

出院人数(万人)

2019

2018

2019

2018


10702.27


10548.11


361.40


384.00


医院


5568.00


5261.97


322.22


331.57


公立医院


5027.99


4707.52


295.57


297.84


民营医院


540.02


554.45


26.66


33.73


三级医院


3140.71


2788.02


186.40


175.94


二级医院


1973.71


1996.54


117.08


131.38


一级医院


294.75


305.31


11.38


14.57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703.60


4875.97


27.39


41.59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04.07


779.99


3.14


5.45


乡镇卫生院


1042.85


1116.48


24.19


36.06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430.30


409.50


11.70


10.59


其他机构


0.37


0.67


0.09


0.25


总计中:非公医疗卫生机构


2520.91


2616.67


27.58


35.77



(二)医院医师工作负荷。2019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师日均担负诊疗5.1人次和住院1.3床日。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5.1人次和住院2.0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5.3人次和住院2.1床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日均担负诊疗5.2人次和住院0.3床日,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8人次和住院0.3床日,乡镇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4.4人次和住院0.6床日(见表5)。



表5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负荷


机构分类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2018

2019

2018

2019


5.2


5.1


1.5


1.3


医院


5.1


5.1


2.2


2.0


公立医院


5.2


5.3


2.3


2.1


民营医院


4.3


4.1


1.6


1.3


三级医院


5.3


5.3


2.4


2.2


二级医院


5.1


5.0


2.1


1.8


一级医院


4.1


4.2


1.3


1.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6


5.2


0.4


0.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8


6.8


0.6


0.3


乡镇卫生院


4.9


4.4


0.9


0.6




(三)病床使用。2019年,全区医院病床使用率71.44%,其中:公立医院78.60%。与上年比较,医院病床使用率降低4.63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降低4.64个百分点)。2019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3日(其中:公立医院9.4日),比上年降低0.27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28.36%,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7.1日。


表6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情况


机构分类

病床使用率(%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2019

2018

2019

2018


63.54


68.69


9.0


9.2


医院


71.44


76.06


9.3


9.6


公立医院


78.60


83.25


9.4


9.8


民营医院


35.26


40.89


8.4


7.9


三级医院


87.38


90.93


10.0


10.4


二级医院


61.96


69.38


8.4


8.6


一级医院


33.55


38.60


8.0


8.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8.36


37.71


7.1


6.8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18


38.15


8.9


9.7


乡镇卫生院


29.69


37.61


6.9


6.4




三、农村卫生


(一)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2019年底,全区80个旗县(市)共设有旗(县、县级市)级医院167所、旗(县、县级市))级妇幼保健机构80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9所、县级卫生监督所80所,四类旗(县、县级市)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54241人。


表7  全区农村旗县级医疗体系


机构分类

机构数()

人员数(人)

旗县级医院


167


45676


旗县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


80


4335


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79


2877


旗县级卫生监督机构

80

1353

2019年底,全区共设1271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床位22130张,卫生人员2203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9005人)。与上年比较,苏木乡镇卫生院减少30个,床位减少313张,人员增加364人。



表8 全区农村苏木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情况


机构分类

2019

2018

苏木乡镇卫生院


1271


1301


床位数(张)


22130


22443


卫生人员数


22033


21669


卫生技术人员


19005


18582


执业(助理)医师


9458


9071


诊疗人次(万人次)


1042.85


1116.48


出院人数(万人)


24.19


36.06


医师日均负担诊疗人次


4.41


4.92


医师日均负担住院床日


0.64


0.86


病床使用率(%


29.66


37.57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日)


6.91


6.40



2019年底,全区11744个行政村共设13321个嘎查村卫生室。嘎查村卫生室人员达2055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796人、注册护士360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6396人。平均每个嘎查村卫生室人员1.54人。与上年比较,嘎查村卫生室数减少218个,人员总数增加150人。


表9 全区嘎查村卫生室及人员数


机构分类

2019

2018

行政村数(个)

11744

11710

嘎查村卫生室数(个)


13321


13539


人员总数


20552


20402


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796


2413


注册护士数(人)


360


350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人)


16396


17639


乡村医生(人)


15156


16268


平均每个嘎查村卫生室人员数(人)


1.54


1.51


(二)农村医疗服务。2019年,全区旗县(区、县级市)级(含县级市)医院诊疗人次达1825.94万人次,比上年增加99.46万人次;入院人数117.85万人,比上年减少4.08万人。

2019年,苏木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为1042.85万人次,比上年减少73.63万人次;出院人数24.19万人,比上年减少11.87万人。2019年,医师日均担负诊疗4.4人次和住院0.6床日。病床使用率29.69%,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9日。与上年相比,苏木乡镇卫生院医师工作负荷略有下降,病床使用率减少7.92个百分点,平均住院日增加0.51日。

2019年嘎查村卫生室诊疗量达1569.31万人次,比上年减少128.11万人次,平均每个嘎查村卫生室年诊疗量1178.08人次。


四、社区卫生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截止2019年底,全区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97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3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63个。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减少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拥有卫生人员9119人,平均每个中心27人;社区卫生服务站拥有卫生人员5058人,平均每站6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数比上年增加788人。


表10 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情况


机构分类

2019

2018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个)


334


329


床位数(张)


4893


4900


卫生人员数(人)


9119


8427


卫生技术人员数(人)


7661


7149


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932


2770


诊疗人次(万人次)


482.32


459.62


出院人数(万人)


3.14


5.42


医师日均负担诊疗人次


6.8


6.8


医师日均负担住院床日


0.3


0.6


病床使用率(%


22.18


38.71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8.91


9.68


社区卫生服务站数(个)


863


868


卫生人员数(人)


5058


4962


卫生技术人员数(人)


4458


4397


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021


1996


诊疗人次(万人次)


321.75


320.37


医师日均负担诊疗人次


6.5


6.6


(二)社区医疗服务。2019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482.32万人次,出院人数3.14万人,门诊量比上年增加22.70万人次,住院量略有减少;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量1.44万人次,年入院量94人;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8人次和住院0.3日,较上年医师日均担负诊疗有所减少,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有所减少。2019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321.75万人次,平均每站年诊疗量3728.28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5人次。


五、医药费用情况

2019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次均诊疗费用195.1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10.60%按可比价格8.01%;人均住院费用8150.6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6.12%按可比价格上涨3.63%。出院者日均住院费用903.4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7.84%按可比价格上涨7.84%

(一)医院病人医药费用。2019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271.4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8.13%按可比价格上涨5.60%;;人均住院费用8814.1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3.35%按可比价格上涨0.92%;。出院者日均住院费用947.4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6.29%按可比价格上涨3.80%;。

2019年各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门诊费用上涨6.33%(当年价格,下同),住院费用下降0.35%


表11医院病人门诊和住院费用



医疗机构合计


医院


公立医院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2018

2019

2018

2019

2018

2019

2018

2019

2018

2019

次均门诊费用()


176.4


195.1


251.0


271.4


251.7


271.3


290.9


309.3


201.5


213.7


上涨%(当年价格)


11.01


10.60


8.38


8.13


7.33


7.79


8.02


6.33


2.39


6.05


上涨%(可比价格)


8.43


8.01


5.80


5.60


4.84


5.24


5.48


3.82


0.00


3.55


人均住院费用()


7680.4


8150.6


8528.8


8814.1


8984.3


9168.5


11329.0


11289.2


5765.4


5792.3


上涨%(当年价格)


4.78


6.12


2.46


3.35


2.07


2.05


0.60


-0.35


1.59


0.47


上涨%(可比价格)


2.33


3.63


0.05


0.92


-0.32


-0.34


-1.76


-2.69


-0.79


-1.89


日均住院费用()


837.7


903.4


891.3


947.4


921.0


976.8


1076.8


1117.2


672.5


704.2


上涨%(当年价格)


5.48


7.84


5.12


6.29


2.79


6.06


0.84


3.75


4.26


4.71


上涨%(可比价格)

3.02

7.84

2.66

3.80

0.38

3.57

-1.52

1.32

1.83

4.71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医药费用。201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次均门诊费用51.3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0.98%,按可比价格下降1.36%;人均住院费用2016.2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7.51%,按可比价格上涨4.99%

201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116.1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30.16%,按可比价格上涨27.17%;人均住院费用2664.0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12.61%,按可比价格上涨9.97%。日均住院费用299.1元(见表12)。



2019,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82.3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8.15%,按可比价格上涨5.53%;人均住院费用1936.9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7.36%,按可比价格上涨4.84%。日均住院费用280.2元。


注解:


   (1)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机构。

   (2)公立医院指经济类型为国有和集体办的医院(含政府办医院)。

(3)民营医院指公立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包括联营、股份合作、私营、台港澳投资和外国投资等医院。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

(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6)政府办指卫生、教育、民政、公安、司法、兵团等行政部门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

(7)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及科研机构。

(8)卫生人员包括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按在岗职工数统计,包括在编、合同制、返聘和临聘半年以上人员。

   (9)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含公务员中取得卫生监督员证书的人数)、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10)执业(助理)医师指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实际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员,不含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但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1)注册护士指取得注册护士证书且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不含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但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2)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全科医生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按常住人口计算。




信息来源: 规划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