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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63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10-13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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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宪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健全支撑保障体系加强全区医疗系统处理急危重症能力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医疗救治床位准备,扩增救治资源,制定分级分类诊疗策略

国家对新冠病毒实施“乙类乙管”后,自治区持续细化优化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措施,充分发挥网底功能和健康“守门人”作用,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和分类健康服务。印发《关于印发医疗资源扩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防指医控字〔2022〕202号)文件,迅速完成三级医院重症医疗资源准备。截至去年12月21日,全区三级医院共有床位63585张,综合ICU床位1094张,其他专科ICU床位1344张,综合ICU床位数占床位总数的1.72%,每10万人口有综合ICU床位4.55张。全区三级医院共设置可转换ICU床位961张,占总床位数的1.51%。网格化布局新冠相关症状患者分级诊疗服务,特别强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高风险人群的健康监测和及时转诊服务,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医务人员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培训的通知》,落实双向转诊工作机制,指导急危重症患者做好应急处置,并协助尽快闭环转运至相关医院救治。发现有重症风险的,直接就近转诊到三级综合医院和具备诊疗能力的二级综合医院,确保尽早识别、及时救治。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专人承担感染者居家治疗、健康咨询工作。

二、关于发挥医联体、医共体的作用

根据《关于印发以医联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防指医控字〔2022〕196号)要求,组织各盟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现有医疗资源,优化现有网格化医联体布局。以盟市、旗县为单位,按照分区包片原则,规划覆盖辖区内所有常住人口的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内组建1个医联体(包括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将辖区内所有居民纳入管理。自治区直属医院、高校附属医院等高水平三级医院作为医联体外部协作医院,外部协作医院要开展采取远程医疗等方式对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工作,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新冠病毒感染者的识别、诊断、治疗能力。以医联体为单位,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门诊)远程医疗全覆盖,实现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门诊电子病历互联互通,推动有序双向转诊。推动医联体内、医联体与定点医院和亚定点医院、医联体与外部协作医院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确保需要救治的患者及时诊断、及时转运、及时救治。

三、关于建立卫健委领导下危重症管理机构,建立完整的常态化运转机制和建立平战结合、实用高效的危重症应急指挥信息化支撑体系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形势与任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采用“平战结合”的运行管理模式。构建自治区“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行高效、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目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已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纳入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第二批储备库,自治区人民医院正在做前期工作,待发改部门批复后即可启动实施。紧急医学救援综合楼规划10层区域,设置应急床位400张,其中危重监护床50张,依据平战结合原则投入使用。以创伤、卒中、胸痛、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及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为平台,设置“一体化”救治通道,可集中完成检查、诊断、抢救、监护、治疗、手术等,实现院前救治、院内急诊和急危重症救治的无缝衔接。配备危重症伤员救治设备,增强危重症伤员救治能力。建立了紧急医学救援指挥中心。配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全链条信息化指挥联通系统。通过5G通信与急救现场、医院急诊医学中心及临床科室的智能终端协同,形成完整的多方协同、互动系统,实现应急值守、救援指挥、辅助决策、统计分析、资源管理、资源调度、信息发布、视频会议、应急演练、大屏可视化、多系统对接等功能。保障在开展紧急医学救援时实现国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应急指挥中心-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移动救治平台-现场救援队伍间信息联通。现场救援队伍配有应急救援患者标识系统、医疗信息系统、移动网络、卫星通讯等设备,能够实现信息数据实时传输等功能。

四、关于完善重症医疗服务体系,成立自治区区域ICU中心

国家自2019年开始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2021年3月,内蒙古等12个省区纳入扩围试点。通过建设高水平医院分中心、分支机构、“一院多区”等方式,定向放大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经过申报、审核,报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我区于2021年末开始而已申报第三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2022年5月,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内蒙古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巴彦淖尔)2个项目纳入名单,目前已揭牌运营,同时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内蒙古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赤峰)2个项目,于2022年11月申报第五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此项工作国家已于2022年末完成全国布局。国家从2020年开始组织遴选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省会城市之外的地市,遴选专科优势突出的综合医院建设(包括中医院),内蒙古支持4家。综合考虑我区地域狭长的特点、人口和医疗资源分布情况、群众跨省就医习惯和流向,以及学科发展需要、依托医院现有水平等因素,我区分东、中、西部,按照4+4模式布局国家级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形成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龙头,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延展,带动辐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优质高效的卫生服务体系。确定赤峰市医院、通辽市医院、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和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4家医院作为我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报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卫生健康委纳入项目储备库,目前已有2家下达中央资金,正在建设。

五、关于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急危重症付费点数高,医院转而集中力量做自身有优势的疑难杂症、危急重症诊疗,分级诊疗的市场格局自然形成,倒逼医院加强处理急危重症能力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计划》(内医发〔2021〕30号)规定,2022年全区要实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DIP/DIP 支付方式全覆盖。我区已全面开始支付方式改革,按照“重症DIP医保付费点数高”,发挥好医保支付方式“指挥棒”作用,推进分级诊疗的实施,结合重点学科建设,逐步落实公立三级医院功能定位,向疑难杂症、危急重症诊疗方向转变,增强重症救治能力建设。

六、关于加大财政投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改委 卫计委 民政厅 人社厅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规定:“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经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批准和专家论证后,建立政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库,由政府根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安排所需资金”。按照规定,自治区各公立医院设备投入都按照定项补助的方式给予了安排。根据该《意见 》“三、(二)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对医疗服务机构的补助责任。……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支出、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主要由同级政府安排。”的规定,盟市、旗县公立医院设备补助主要由同级政府安排。

七、关于加强重症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

2020年我区确定8家医院启动第一批重症医学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今年下半年第一批参与医生将完成为期3年的培训,截至目前共培训13人。重症医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础上,通过两年全面、系统、规范的培训,使学员具备从事重症医学临床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所具备的综合素质,掌握扎实的重症医学理论知识、临床思维、操作技能等,成为能够独立从事重症医学临床医疗工作的合格的高素质专科医生。我委每年组织开展旗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对从事重症医学工作3年以上的骨干专科医师,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版)》,采取实地培训和线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加强基层重症医务人员的培养。

感谢您对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