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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63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10-13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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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富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后疫情时代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建立以旗县为单位的农村牧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建议。2023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印发,提出了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公共卫生人才培养的相关举措,对我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关于您提出的确定实事求是的人才引进、评价标准的建议。2020年5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12号),明确提出鼓励“县招乡用”专岗专用、放宽招聘条件、改进招聘方式,将招聘组织实施权限下放至旗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022年1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明确对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也可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招聘。对本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可从招聘计划中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采取“走出去”方式,赴高校、科研院所等进行招聘。在招聘工作中,对于要求具有职业资格的岗位,做出相应的规定,严格审核考生资格。关于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人才专业人才在职称待遇方面有充分上升空间的建议。近年来,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在社会化卫生职称系列之外, 增设了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系列。 2022年,自治区人社厅会同教育厅、农牧厅、林草局、水利厅、文旅厅、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建立体现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和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基层双定向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各盟市,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应行业部门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职称评审,通过职称评审的人员, 由各盟市颁发基层双定向职称电子证书,自治区对评审结果实行备案管理。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进一步优化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资源配置, 拓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面向农村牧区的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的建议。近年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依托区内四所医学院校,从2021年开始适度扩大招收范围,从180人扩大到195人。2022年招收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195人,毕业生174人,履约率达100%。 2023年计划招收180人,预计毕业179人,继续组织做好新招录项目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和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及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工作。截至目前,累计招收订单生2800人,共有1334名经过规范化培训的订单定向赴定向单位履约,覆盖575个苏木乡镇卫生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坚持落实将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作为基层输送高素质应用型全科医学人才的重要举措,计划开展专科层次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为嘎查村卫生室和边远贫困地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苏木乡镇卫生院培养一批专科订单定向医学生。但目前因全区院校中仅扎兰屯职业学院1所院校开设临床医学专业,其他院校均已停办,专科层次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不具备开展条件。

下一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做好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管理等工作,感谢您对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19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