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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5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07-0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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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继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政府投入方面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化医药卫生综合改革,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近年来自治区财政投入保障力度逐年增加。2020年,全区各级财政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26.74亿元。我区从2010年起先后启动并实施了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培训项目,落实卫生投入政策,多措并举,大力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不仅提升了基层医生的业务能力和诊治水平,也大大加强了我区基层医疗机构整体服务能力。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

2013年,国家卫生计委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2013〕56号)和自治区卫生计委等六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内卫计科教发〔2014〕185号),2018年—2020年共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学员3746名,下达补助资金57120万元,对单位委派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生每人年补助5万元(中央 3万元,自治区 2万元)。

(二)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

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改社会 〔2010〕1198 号)和自治区发改委五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发改社字〔2010〕1783号),2018年—2020年共招收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533名,下达补助资金 2977万元,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学生每人每年补助1.1万元(中央 0.8 万元,自治区 0.3万元)。

(三)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培训项目。

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医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卫人发〔2017〕4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级贫困旗县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的要求,2018年—2020年中央和自治区投入资金2242万元,共招聘 295名全科特岗医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培养每人每年补助7万元(中央 5万元,自治区 2万元)。

(四)旗县紧缺人才和乡村卫生人才培养。

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生的业务能力、诊治水平,2018年—2020年投入资金6631万元,用于支持旗县紧缺人才培养和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

二、在人才政策方面

近年来,为解决医疗卫生人才紧缺的问题,引导优秀人才向基层合理流动,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办法。

(一)公开招聘方面,为全面解决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短缺问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12号),明确提出通过鼓励县招乡用、适当放宽招聘条件、改进招聘方式方法、合理设置考试内容、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加大拓宽招聘渠道等六项具体措施,特别是要求将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组织权限下放到旗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二)工作待遇方面,在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的基础上,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苏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了苏木乡镇工作补贴制度,提高等六项具体指施,特别是要求将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组织权限下放到旗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三)工资待遇方面,在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基础上,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苏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了苏木乡镇工作补贴制度,提高苏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二是积极落实好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工作;三是对高等院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在工资待遇方面给予倾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至3级;四是自2009年起,我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以来,总体运行平稳。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允许”的重要指示和国家有关精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自治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17〕57号),进一步完善了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同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17〕29号)。落实好以上政策,对深化基层医药卫生薪酬制度改革,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工作积性,都将起到切实有效的作用。

(四)职称评审方面,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我区出台了一系列基层卫生人才职称评审倾斜政策。一是设置基层卫生职称系列,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要求,由各盟市人社部门和卫健部门共同组织评审。二是对于长期扎根基层的优秀专业术人,可不受学历、专业的限制,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三是将基层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的条件,要求盟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高级职称评审时,原则上要有一年的基层工作服务经历。

(五)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方面,一是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制定的“建立旗县级公立医院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人员聘用绿色通道,对旗县级公立医院急需紧缺的医疗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申请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方式进行聘用,结果公开。对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各地区要进一步放宽政策的规定,对旗县以下公立医院急需紧缺的医疗、医技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二是积极拓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渠道。2020年5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12号),对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作出进一步优化,适当放宽招聘中的年龄 、学历等条件,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在该政策的支持下,2020年全区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共列编招聘到岗1984人,有效缓解了基层专业人才不足的现状。三是深入实施全科特设岗位医师计划招聘工作。2019年4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边远艰苦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内卫计人发〔2019〕48号),启动我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共为我区下达招聘计划100名。目前乌兰察布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部分旗县已完成招聘计划,其余盟(市)正在抓紧实施中。四是2021年4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医科大学在呼和浩特举办“春风送岗 医路通行”内蒙古自治区2021届春季医药类高校毕业生专长就业洽谈会,本次洽谈会吸引力大量区内区外医疗卫生机构、高校毕业生参加,参加单位涵盖了盟市、旗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吸引力诸多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就业。

(六)培养培训方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2)44号)等政策,加大全科医生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各种全科医生培养措施和方法,加快培养大批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一是组织实施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我区开展实施5年制本科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招收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2417人,已有6届共1526人院校毕业,并参加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8年至2020年,共754名经过规范化培训的订单定向赴定向单位履约,覆盖492个苏木乡镇卫生院。二是继续强化全科医学毕业后教育。以“5+3”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和“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相结合,培养合格全科医生人才。加强全科基地建设,加大师资培训,提升培训质量。全科专业招录名额占总招收名额20%以上,加大学员补助力度,吸引优秀人才投身全科事业。截至2020年,5+3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1805人;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生256人。三是巩固完善全科医学继续教育。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截至2020年,共转岗培训全科医师4980人,为基层培养达到全科医生岗位的要求,胜任卫生服务工作的合格人才。加强基层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乡村医生公益课程,普遍提高了基层卫生人员的业务水平。2020年底,基层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81.36%。四是加强在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20082015年,利用国家专项资金开展农村牧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通过培训苏木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及乡村医生提升了基层卫生人员素质,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2018-2020年中央财投入专项资金3303万元,用于培训内蒙古163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18名临床医师、150名骨干全科医生、3898名护士、8568名乡村医生、114名骨干乡村医生、42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人员和327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2017年—2019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利用“内蒙古基层APP线上培训系统”,针对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技术人员开展了常态化的线上培训。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国贫旗县骨干医师进京培训(京蒙扶贫协作项目)工作,其中的国贫旗县基层卫生院医师进京培训项目(跟岗锻炼),组织国贫旗县基层卫生院医师190人到京蒙扶贫协作北京市对口帮扶单位跟岗锻炼30天,主要学习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慢性病健康管理等。

(七)改善基层医疗环境方面,一是“十三五”期间,为加强苏木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我区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91个,中央投资1.4亿元。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2017年、2018年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3亿元,重点支持业务用房短缺、建筑面积未达到卫生院建设标准的66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建设。二是2019年,开展贫困地区苏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清零达标工作,对房屋面积、设施设备、人员、药品等方面未达到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的卫生院和卫生室进行建设,各地累计共投入约4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投入1.3亿元扶贫专项资金, 176所卫生院和752家嘎查村卫生室在业务用房、医疗卫生人员、诊疗设备、药品配备等四个方面达到标准。三是提升深度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实施国家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项目补助资金4500万元,为15个深度贫困旗县的90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卫生室配备主要医疗检查检验设备,维修改造卫生室业务用房,补齐深度贫困地区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短板。

三、下一步工作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要求,持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主要方向为省市县三级,因此对于县级以下的项目,我们将积极协调自治区发改委,争取自治区预算内投资,填平补齐,补足短板。二是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合理有效配置农村牧区卫生资源,发挥资源的最大利用效益。对已经设置的中心卫生院进行重点建设,全面加强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和辐射作用,其余卫生院可根据服务人口调整床位设置、人员编制和服务功能。通过建设与发展,使我区所有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的相应标准,切实建成符合区情、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运转协调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牧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两大服务体系。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紧紧围绕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突出制度建设和政策落实,通过继续实施免费定向医学生培养政策,引导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加快全科医生培养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在岗培训,实施“基层卫生人员能力建设培训项目”;设置针对基层适用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积极开展医学继续教育;我们将继续监督、指导盟市认真贯彻落实向基层一线流动的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医疗专业技术人才深入基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       

签 发 人:王占国

承 办 人:王  瑾

联系电话:0471—6944369





信息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