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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公示2024年度第一批拟许可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19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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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于2024年7月6日,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组织专家对2024年度第一批申请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6家医疗机构进行了评审,现对拟许可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单位进行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配置许可有疑议,可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我委反映。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7月19日—7月25日止。

盟市

申请配置单位名称

设备名称

阶梯配置

评审结果

呼和浩特市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

未分型

通过

呼和浩特市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内蒙古医院

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

未分型

通过

呼和浩特市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

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

未分型

未通过

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

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

临床研究型

通过

鄂尔多斯市

准格尔旗中心医院

医用直线加速器

临床实用型

通过

鄂尔多斯市

达拉特旗人民医院

医用直线加速器

临床实用型

未通过

受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汪德国

联系电话:0471—6946106  

2024年7月19日




信息来源: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