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4个试点单位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分级管理评审结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分级管理4个试点单位现场评审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审组,完成了兴安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乌兰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乌审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现场评审。现场评审以《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化建设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级管理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级评审细则》为依据,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基本条件、运行管理、业务工作和科研培训指导与宣传教育四个方面,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网报系统核对等方式进行评审。评审组成员严格按照评审细则打分,经评审组成员共同讨论,形成一致意见,评审结果如下,现予以公示。
机构名称 总分值 得分 等级
兴安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00 947.11 甲级A等
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00 936.56 甲级A等
乌兰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00 921.00 乙级A等
乌审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00 910.91 乙级A等
联 系 人: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于广军
联系电话:0471—6944110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