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巴彦淖尔市蒙医医院设置为三级民族医医院的批复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巴彦淖尔市蒙医医院申请设置为三级民族医医院的请示》收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申请材料审核后,进行了设置前公示,并提交委务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巴彦淖尔市蒙医医院设置为三级民族医医院。
二、医疗机构核准事项:
名称:巴彦淖尔市蒙医医院
法定代表人:黎明
主要负责人:黎明
所有制形式:全民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床位数:500张
建筑面积:58124平方米
服务对象:社会、境外人员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双河片区敕勒大街北、家康路西、广牧路东、水丰街南
诊疗科目:蒙医、蒙西医结合内、外、妇、儿科,急诊、防保、皮肤、肿瘤、肛肠、治未病、康复、老年病科、脑病、心病、肺病、肾病、骨病、肝胆病、脾胃病、血液病、风湿病、糖尿病、颈腰椎病、男科、整骨、心身医学、传统疗术科、药剂、制剂科、医学检验、影像、输血、麻醉、内镜、体检科。
三、特殊诊疗技术应用、大型设备配置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审批。
四、建设时间为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请于建设有效期限内向我委提出执业注册登记申请,逾期未能完成,此批复自动失效。
五、本批复唯原件具有效力,不作为任何组织和个人融资活动的依据。
请你委按照此批复和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巴彦淖尔市蒙医医院的规范化管理和属地管理;巴彦淖尔市蒙医医院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和管理,突出蒙医药特色和优势,提高蒙医临床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当地人民群众对蒙医药服务的需求。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