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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妇儿“两纲”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22-01-10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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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妇儿“两纲”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政府新闻发言人石墨作主题发布。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郭静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马文、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高建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毕涛、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邸星、自治区教育厅二级巡视员张润厚、自治区公安厅二级巡视员李志刚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内蒙古自治区妇儿“两纲”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政府新闻发言人 石墨

    很高兴看到大家这么关注妇女儿童工作,这也反映了全社会的重视程度。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向长期以来关心与支持自治区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媒体朋友们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妇女儿童是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妇女儿童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2020年“两纲”颁布实施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将妇女儿童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推动“两纲”各项任务落实,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妇女权益得到全面维护和发展。妇女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区妇女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45岁,比2010年提高3.18岁。妇女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普通高中在校生女生占比51.73%,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女生占比51.95%。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显著提升,平等劳动就业权利得到优先保障。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社会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显著增强,针对妇女儿童的福利保障持续加强,广大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广大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儿童健康得到全面保障,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比2010年下降了71.1%和71.2%,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得到有效防治。儿童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比 2010 年提高 38.7个百分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贫辍学实现动态清零,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4.63%。儿童福利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关心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和动力。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及地域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努力,持续推动解决。

面向新时代、立足新起点,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家庭重要论述以及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国家新“两纲”,深入落实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编制了新一轮妇女儿童“两纲”,对未来十年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全方位全过程科学规划。可以说,新的“两纲”是解决妇女儿童工作问题“良方”,是更好实现妇女儿童美好生活期待的“施工图”,是与时俱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新“两纲”的发布实施,是一项具有重大现实和历史意义的大事、好事。

自治区新“两纲”分别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四个部分组成。妇女发展纲要重点围绕妇女与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8个领域,设定了81项主要目标任务和97条策略措施。儿童发展纲要重点围绕儿童与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7个领域,设定了72项主要目标任务和91条策略措施,体现了新“两纲”的体系完备性和政策措施周延性。

概括起来,自治区新“两纲”具有如下特色和亮点。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妇女儿童事业正确方向。“两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准确把握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坚持男女平等、儿童优先原则,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坚持“两个共同”,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立足民族边疆地区的实际,新“两纲”突出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广大妇女儿童心中牢牢扎根。“妇纲”强调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着力团结凝聚全区各族妇女坚定听党话、跟党走。“儿纲”强调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两纲”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尊重儿童主体地位,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妇女儿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在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安全、法律等各领域,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纲要强调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儿童同步均衡发展,加大对儿童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保护,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妇女儿童。

四是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力量。“两纲”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围绕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安宁、建设亮丽内蒙古中发挥巾帼力量。纲要强调提高妇女儿童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意识,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和践行者。

五是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两纲”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期盼,结合我区地域特点和发展实际,既提出了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任务,又明确了发展重点领域和主要指标。与上一周期“两纲”相比,新“两纲”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和“儿童与安全”等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中央精神要求,同国家新“两纲”保持了一致,内容上更加完备周详。与国家新“两纲”相比,我区新“两纲”增加了控制剖宫产、妇女创业就业、苏木乡镇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家庭领域问题研究及能力建设、污染排放、垃圾分类、儿童口腔保健、义务教育“双减”等8项指标,涉及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生态环保等领域,契合我区发展实际和时代要求,体现了自治区对妇女儿童的重视和关心,是发展上的与时俱进。

蓝图已经绘就,推动落实、将纲要转化为惠及妇女儿童的福祉,还需要各级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一步,自治区妇儿工委还将印发实施意见,加强宣传培训和组织实施,推动新“两纲”落地开花结果。希望新闻媒体朋友们一如既往给予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全区妇女儿童事业不断取得新成绩,为亮丽内蒙古增添新光彩。

  

内蒙古自治区妇儿“两纲”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新“两纲”提出了今后十年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请问,自治区妇儿工委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这些与妇女儿童息息相关的目标如期实现?

郭静丽:推动自治区“两纲”实施,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和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妇女儿童发展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作,自治区妇儿工委将通过抓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各项目标真正落地落实:

一、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两纲”实施中不断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纲要实施工作机制。一是自治区政府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纲要实施工作;二是各级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三是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纲要目标任务落实工作。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以各种方式广泛参与,共同推动纲要实施。

二、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保障投入。一是加强纲要与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各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实现妇女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二是指导编制好各盟市、旗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因地制宜设置相关目标及策略措施,上下联动共同促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推动各级政府将实施纲要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级财政加大对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领域投入力度。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资源,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三、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下一步,自治区妇儿工委将对纲要的目标任务逐一进行分解。一是承担纲要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工作步骤、完成时限;二是健全纲要监测评估制度,制定监测统计指标体系,通过动态监测评估有效推进纲要的实施进程;三是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纲要落实及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督查,推动难点指标和重点问题的解决。

四、注重培训、加强宣传。我们将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涉及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新“两纲”的意义及其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调研等,增强各地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纲要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总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各级妇儿工委统筹协调下,在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我们对新一周期“两纲”的实施及目标完成充满信心,对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充满信心。

新华社记者:我们知道,在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要保障妇女、儿童基本权益,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如何立足职能职责推动新“两纲”的贯彻落实工作?谢谢。

马文: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把“提高妇女儿童生存质量、保护妇女、儿童基本权益”作为重要章节,从战略的高度把经济社会发展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统筹起来,这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妇女发展、儿童发展的高度重视。今年以来,我委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职能职责,推进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的贯彻落实,具体有三个方面: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绘就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蓝图。我们牵头编制的《自治区“十四五”保障和改善公共服务规划》《自治区人口发展规划(2021-2030)》,围绕妇女儿童关切,聚焦重点、突破难点,统筹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政策有机衔接,加强生育服务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充分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和机会,促进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政治等领域全面发展;推进儿童优先发展,提高儿童关爱水平,探索适合区情的儿童早期发展指导模式,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生存和法治环境。我们将在落实“两纲”及上述规划的过程中,围绕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推动实现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二是完善政策支撑,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有序发展。我们坚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求的目标导向,不断健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政策支撑体系。我委牵头起草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牵头编制的《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已经自治区政府同意,马上印发实施,正在组织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和各盟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主动聚焦推动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保障妇女儿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营造儿童友好社会氛围,切实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均等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三,加大支持力度,夯实妇女儿童事业基础。我委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大本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妇女儿童基础设施条件。今年以来,我委争取医疗卫生中央预算内投资10.47亿元,落实自治区投资4700万元,支持39个医疗卫生项目,改善妇女儿童就医条件;支持44个教育项目,推动儿童享受普惠托育供给和优质义务教育;支持建设4所儿童福利救助项目,完善未成年人照护服务。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切实做好新“两纲”的贯彻落实工作,积极谋划妇女儿童工作,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大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妇女儿童的权益。

人民网记者: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总体目标中提出“促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请问自治区教育厅将采取哪些举措,保障儿童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发展纲要目标?

张润厚2011-2020年,也就是在上一个《两纲》实施期间,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优先发展基础教育,不断加强省级统筹、落实地方责任,加大投入,锐意改革,使我区基础教育同全国一道跨入了新时代、迈上了新台阶,“有学上”的目标已经全面实现,开始向“上好学”迈进。成绩取得来之不易,这得益于中央对自治区的关心与厚爱,得益于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和支持,得益于全区教育系统的艰辛努力与付出。

当前,站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起点上,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有待进一步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基础教育的支持力度,让每一个孩子都对自己有信心,对未来有希望。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大教育投入,深化教育改革,让人人都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下一步,教育厅将结合贯彻落实自治区党代会精神,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导向,加快推进满足人民“上好学”愿望的教育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多措并举,持续提高保障能力。持续扩大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大资金投入,继续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所;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奖补政策;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提升幼儿园师资保障水平;持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建立健全政府层面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制度,落实政府责任,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和流动、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建立健全常规共建机制,促进公办学校优质学位扩容增量,进一进发挥教育公办资源“保基本、兜底线”的主渠道作用,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努力办好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促进特殊教育健康发展。不断优化完善现有学生资助体系,将义务教育阶段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建设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建成教育专网,持续迭代升级网络服务能力,建设高效规范的数据支撑体系,持续提升互联网+教育大平台能力,加快推进5G、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普及智慧校园。

二是坚持五育并举,加快构建全面育人体系。着力构建大中小思政一体化工作体系。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上好思政课,全面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推进落实学校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七个一”工作,提高中考体育分值,持续提升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落实中考美育等级合格要求,加大艺术教师补充力度,提高农村牧区学校艺术教育装备水平,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开展好学校劳动、家务劳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切实加强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和体质“五项管理”,组织责任督学定期对音体美和劳动教育课程管理、开课率、实践活动、师资力量等开展专项督导行动。

三是坚持综合施策、强化源头治理,积极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在校内,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的主阵地作用,制定实施各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让教师做到应教尽教,学生学足学好;提高作业管理水平,严格作业总量管理,压减作业时间;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学生主动参与。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政策,进一步丰富课后服务形式、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在校外,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始终保持对校外培训治理高压态势,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从严做好审核登记,进一步压减机构数量,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同时认真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加强家校沟通,教育引导家长发挥“第一任老师”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树立良好的家风,教育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防止不切实际的盲目攀比。

四是坚持系统协同,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围绕总书记指出的“五唯”顽瘴痼疾进行攻坚,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任务分工,从严规范中小学招生管理,深化高中阶段招生改革,完善对学校、教师、学生、教育工作的评价体系,坚决改变以考分评老师、以考试成绩评学生、以升学率评学校的做法。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发展质量综合监测评价改革,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和监测平台,实现质量监测评价常态化。

总之,我们将严格对标对表新《两纲》规定的教育部门工作任务,持续完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面推动自治区妇女儿童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让教育改革成果全程伴随每个儿童全面健康成长,让每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中新社记者:想问一下公安机关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中作了哪些工作?新“两纲”实施以后,如何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李志刚:全区公安机关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优势,着力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一是着力强化家庭保护。认真执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会同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加大家庭婚恋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加害人,根据行为严重程度依法告诫和追究责任,有效预防家庭暴力行为的激化升级,有力促进了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二是着力强化社会保护。全区公安机关监督指导旅馆经营者严格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制度,有效防范在旅馆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三是着力强化司法保护。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以侦破拐卖儿童积案,查找失踪被拐儿童为主要内容的“团圆”行动,公布了“团圆”行动悬赏通告,帮助失散家庭实现团圆梦。

“两纲”实施后,我们将从以下3方面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坚持“零容忍”,依法及时有效打击侵害儿童妇女人身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和组织优势,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联管联控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整治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学校、社区法制辅导员、宣传员的作用,重点加强对反欺凌、反暴力、反性侵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我们将严格履行职责使命,筑牢织密安全防护网,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内蒙古晨报记者:《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明确了“儿童与福利”主要目标,这项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请问:民政部门如何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高建华:感谢记者朋友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涉及亿万家庭幸福和儿童权益,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就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兜底保障、构建关爱保护体系、提高关爱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一要兜住兜牢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网。要推动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要指导各地精准施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二要强化困境儿童医疗、教育保障。要高效实施“孤残儿童康复明天计划”、“困境先心病儿童手术添翼计划”,让更多的困境儿童能够得到及时救助、恢复健康。要精准落实“福彩圆梦 助学工程”,为符合条件的孤儿提供助学资助,联合教育部门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保障,严格落实相关政策,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把这项惠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实事做实,好事办好。

三是着力加强兜底监护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建立监护评估机制,加强监护不当儿童危机干预机制建设,重点解决衔接不顺、流程不畅、转介困难等问题。建立健全民政部门长期监护和临时监护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长期监护、临时监护、指定监护等职责。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制度,督促指导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四是加快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要推动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实现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要不断拓展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孤弃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区域化集中养育。在全区培育2家以上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示范单位,进一步提升专业化水平。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建造家庭式居所,推广家庭式养育模式。指导推动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支持儿童福利机构与专业康复、医疗和特教机构合作,提升机构服务水平和儿童生活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向社会残疾儿童拓展。

五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畅通12345服务热线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内容,加强旗县级未保机构和苏木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建设,搭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线上线下关爱服务平台,整合部门资源,带动关爱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优化完善社会散居孤儿、家庭寄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走访、家庭教育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力度,动员和引导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团体、社会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关爱服务,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

北方新报记者: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妇女是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请问我区在改善女性就业环境、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方面,将会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毕涛:促进妇女平等就业,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是人社部门的重要职责。自2011年“两纲”实施以来,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妇女发展纲要,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就业环境,加大权益保障力度,多渠道促进妇女就业,妇女公平就业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

“两纲”作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全区妇女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与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在落实就业政策、强化技能培训、优化就业服务、加强权益保障四个方面综合发力,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一是落实妇女就业支持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促进女性就业的各项政策,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加大支持妇女就业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妇女就业创业。落实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大力开发适合女性就业岗位,拓宽妇女就业渠道。积极培育打造劳务品牌,充分发挥品牌带动作用,更好的吸纳农村牧区女性就业。进一步拓宽灵活就业渠道、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鼓励和支持妇女多渠道灵活就业。

二是强化妇女职业技能培训。落实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政策,组织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注重需求导向和妇女从业人员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业型女性劳动者。同时,将开展适合妇女特点的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家庭服务业技能培训,提升妇女就业创业能力。

三是优化妇女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加大招聘服务活动力度,以自治区政府组织的春秋两季就业创业推进会暨招聘会为统领,深入开展“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一系列专项服务活动,加强面向妇女的就业招聘服务,为妇女提供精准的人岗对接服务。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通过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等方式,主动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和脱贫妇女实现就业。

四是维护女性劳动保障权益。加强用工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推动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和劳动监察执法,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力度,做好重点检查与“双随机”检查,突出检查用人单位是否依法保障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坚决纠正查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

内蒙古法制报记者:健康是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出生人口质量,请问新“两纲”在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方面带来了哪些积极影响?另外,从怀孕到出生后3年,是儿童生长发育最快的时期。请问卫生健康部门在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成长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举措和成效?

邸星: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内容,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将其作为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系统推进。2020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为14.92/10万,婴儿死亡率为3.5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29‰,妇幼健康核心指标连年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我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周密部署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动态监测孕产妇、儿童新冠肺炎疫情,指导医疗保健机构严格落实院感防控要求,有序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疫情防控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区妇幼健康工作仍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尤其是随着生育政策调整,二孩、三孩生育需求增加,高龄产妇比例升高,对优质均衡的医疗保健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新“两纲”就继续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出新的目标,并设置相应的策略措施。特别关注提升优生优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在新“妇纲”中设置了普及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促进健康孕育的目标,就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保障孕产妇分娩安全,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提出策略措施。强化妇幼健康服务基层网络,持续推进高龄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分类管理和服务,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服务能力,强化筛查和后续诊治服务的衔接,促进早诊早治。

在新“儿纲”中,我们细化了保障儿童健康相关指标,提出了建立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的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强化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质量,提升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和多学科诊疗协作,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等策略措施。

3岁以下婴幼儿是“社会最柔软的群体”,幼有所育、幼有善育事关千家万户。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是高位推动,完善顶层设计。2019年12月,自治区政府印发《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由卫生健康、民政等16个部门组成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指导委员会。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首次将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列为重点指标,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纳入盟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统筹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二是创新机制,健全供给体系。积极构建社会力量兴办、社区就近办、企事业单位参与办、幼儿园向下延伸办等多元主体多种方式的托育服务体系。将托育机构服务管理融入卫生健康各项工作中,注重发挥家庭医生签约、中医药(蒙医药)在婴幼儿照护服务中的作用,推进“医育结合”发展。通过开展家庭课堂、亲子课堂、“互联网+”等方式,指导婴幼儿家长在家庭范围内开展科学育儿活动。

三是综合施策,提供优质服务。深入实施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免疫规划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儿童保健服务向生命早期延伸,规范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儿童心理行为指导等综合保健服务。

随着新“两纲”中相关策略措施的实施落地,全区的母婴健康将得到更高水平的提升,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婴幼儿健康成长将获得更有力地保障。  

内蒙古日报记者:自治区新“两纲”分别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两个部分的内容,增加家庭相关内容是出于哪些考虑,以及这两个领域都有哪些主要内容?

郭静丽:您提出的这个问题是这次新“两纲”的突出亮点。妇纲中增加“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纲中增加“儿童与家庭”这两个领域,主要考虑两个方面:

第一,从家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方面考虑。大家知道,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个角度出发,反复强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特别是《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的出版发行,为做好新时代家庭工作提出了根本遵循。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家庭建设工作,与国家“十四五”规划一致,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首次设立了支持家庭文明发展专节,提出了具体任务和要求,为促进新时代家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自治区妇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论述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妇联改革,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为统揽,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家庭工作是妇女儿童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科学规划未来十年妇女儿童与家庭工作,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抓好儿童的家庭教育工作,营造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对于我区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两个屏障” “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呵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从回应广大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方面考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区目前有家庭948.3万余户,家庭规模、家庭结构呈现出新特点,家庭建设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出现家庭户规模持续缩小、离婚率增高的问题,困境家庭儿童监护缺失的问题,家长育儿观念出现偏差的问题,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等等。特别是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对平衡家庭与事业的关系、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对妇女儿童的发展都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自治区新“两纲”通过新增“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回应了广大家庭对上述问题的关注和期盼。

基于以上两个方面的考虑,自治区新“妇纲”从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建立完善家庭政策体系、鼓励研究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拓展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倡导和支持男女共担家务和家庭养老育幼责任等方面,提出了9项主要目标和12项策略措施。自治区新“儿纲”从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尊重儿童主体地位、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掌握运用科学育儿方法、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建成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提升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等方面,提出了8项主要目标和9项策略措施。

自治区新“两纲”增加“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的内容,将有利于在社会倡导建立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进一步推动出台支持新时代家庭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不断提升广大家庭的发展能力,增强广大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以上是对自治区新“两纲”中增加“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两部分内容的解答。

信息来源: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