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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辖区内监管单位疫情防控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 2021-11-24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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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做好乌兰察布市各监管单位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乌兰察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11月下旬,全市11个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对辖区内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新冠疫苗接种点、核酸检测点及各类公共场所、学校、集中供水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

本轮检查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形式开展,一是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检分诊处、院感防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处置、消毒隔离等。二是查看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包括扫码登记、体温监测、隔离留观室的设置等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合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严肃处理,不留死角,不留情面。

本轮检查中发现,大多数监管单位(机构)负责人都能够提高思想认识,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个别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预检分诊设置不合理,各项记录不完善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完善,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机构要求停业整顿,整改完成后,提交整改报告,复查合格后方可营业。

本轮疫情防控专项检查中,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47家,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共49家,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90份,停业整顿医疗机构3家;共检查各类公共场所524户,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公共场所64户,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133份,停业整顿公共场所5户。

下一步,全市11家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做细做实。(高娃 供稿)

信息来源: 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