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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我区如何合理调配护士力量?
发布时间: 2022-11-16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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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中提出,各地根据辖区医疗护理需求,依据计算方法明确医护比,以必需医生数及医护比为依据,确定区域内护士总数。2025年底前,执业(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士比逐步达到1:1.2。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不同机构功能定位下床护比要求,确定医疗机构护士配置数量,重点针对老年、急危重症、儿科、麻醉、中医、精神、传染病护理和安宁疗护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合理增加护士配比。2025年底前,三级综合医院、肿瘤、妇产等专科医院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逐步达到0.65:1;二级综合医院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达到0.55:1。将医疗机构床护比指标纳入医疗机构评价及重点专科评审,保证临床一线护士岗位的护士数量,兼顾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下临床护理紧急需求的人力储备。临床护理岗位护士数量占全院护士数量比力争达到95%。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