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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消除丙型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目标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2-10-15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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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消除丙型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实施方案(2021—2030)的通知》全面落实丙肝防治措施和保障措施,最大限度遏制新发感染,有效发现和治愈患者,显著减少丙肝导致的肝癌和肝硬化死亡,切实减轻疾病负担,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

到2022年,自治区以及各盟市、旗县(市区)要建立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工作机制,摸清本地医疗、疾控等机构的丙肝抗体和核酸检测能力及丙肝治疗等基本情况,以旗县(市区)为单位至少遴选1家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丙肝抗病毒治疗工作,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各级疾控机构100%具备丙肝抗体和核酸检测能力。全区临床用血丙肝病毒核酸检测率达100%,医疗机构安全注射比例达100%,注射吸毒人群干预措施覆盖比例达80%以上。

到2025年,在保持2021年各项工作指标的基础上,全区大众人群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较2020年提高10%,新报告抗体阳性者的核酸检测率达90%以上,新报告符合治疗条件的慢性丙肝患者的抗病毒治疗率达8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患者的临床治愈率达95%以上,专业人员接受丙肝相关内容培训比例达90%以上,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

到2030年,在保持2025年各项工作指标的基础上,全区大众人群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较2020年提高20%,新报告抗体阳性者的核酸检测率达95%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慢性丙肝患者的抗病毒治疗率达80%以上,专业人员接受丙肝相关内容培训比例达100%。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