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卫妇幼字〔2020〕663号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成立内蒙古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与质量控制中心的请示》收悉。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专业技术服务,提升服务水平,经研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决定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量控制指导中心,同意挂靠在你院。
请你院严格按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量控制方案和评估标准,定期开展技术质量控制工作,并及时将质控情况反馈被质控单位;做好全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量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指导等工作,定期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报告全区质控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有关质控信息经我委批准同意后方可发布和运用。
请你院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着手开展相关工作,并于一个月内将质控中心建设情况报我委。
2020年12月11日